本文首发于公众号,易小思
忆及吾高二,始遇一奇人,其名曰文化。
高不足与吾平齐,甚得吾心。故余常欺侮于他,此人活泼好动,吾二人常打架,但相处甚欢。
某次自选座,文化做吾前,此亦缘分也。余尝踹其座,文化恼,以其书敲吾之头。故余反手夺其书,砸其背,皆为嬉笑之举也。
其时,文化之桌友,孙氏一小伙。其人皮肤黝黑,余常玩笑于此,赐其美名曰,黑蛋。孙氏不喜,又无奈于吾,遂不顾。
三人居于室北一角落,嬉戏打闹,视为重点关注对象也。
某日,余与其打闹,师长立于窗外,观此景象,怒使吾三人分开。
吾在北,其二人在南,相隔甚远。
遂余以课间休息之空,寻文化,与其打闹。
此皆余求学之时,乐事所为。
文化犹喜小说,其时,携手机者,皆有处分。
文化常将其置于桌洞,以书掩之。得空,遂拿出,视其中故事。小说奶其精神食粮也。
某日心血来潮,文化始自编小说。其情节故事,余皆翻阅。但其故事皆书一半,下一故事即又开始。文化曰,难书其精髓,遂换。
不料,师长翻其书本,其故事现,师长问曰,此何为?答曰,此乃吾练字所书。
文化,字亦含文化。其字书写别有韵味,实乃其骄傲一事。
余所忆其名言,有一印象极深,其曰,吾皮肤乃为奶白色也。提及于此,余乃笑之。
自高考之后,吾少与其会面。约聚会,始遇文化,谈及过去之事,笑不能忍。
文化亦兄亦子,乃余之好友,吾甚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