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教育局長、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香港公共圖書館館長:
本人現就香港公共圖書館辦理圖書證的政策及跨境學童家長未能使用香港公共圖書館資源的事宜向您投訴及探討解決方案。我們都知道,在北區有不少跨境學童本身是香港出生的香港永久居民,應該享有在公共圖書館借閱圖書的權利。但是,由於這些學童本身並不居住在香港,因此無法按照要求提供本港住址證明(https://www.hkpl.gov.hk/tc/about-us/services/borrower-reg/apply-lc.html)。本人認為對於跨境學童這個特殊群體借閱圖書的需求,康樂文化事務署和香港公共圖書館應該採取靈活的措施,保證他們能享用圖書館的資源。我現提出以下兩項可能的解決方案:
1)按照本港兒童借閱圖書的記錄,擬定一項合適的押金金額,如港幣800元,作為跨境學童家長申請圖書證的要求,同時豁免跨境學童家長申請人的本港住址證明或本港擔保人的要求。
2)由教育局協調有跨境學童就讀的學校為跨境學童家長擔保辦理圖書證。
根據香港立法會2016年2月的研究報告,2005年至2014年期間香港公共圖書館大部分服務的使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圖書借閱量下降11%,多媒體借閱量下降52%。我懇請行政長官辦公室會同教育局、康樂文化事務署盡快採取措施解決跨境學童家長不能使用香港公共圖書館服務的問題。這不僅有利於提升跨境學童的教育質量,同時也能促進香港公共圖書館的資源物盡其用。
最後,我想指出,跨境學童享受香港公共資源的權利受《香港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保護。香港公共圖書館的政策導致跨境學童的正當權利受到損害,可能會給政府帶來法律風險,應該盡快改進。因此,我希望約見香港公共圖書館館長探討和跟進跨境學童家長借閱圖書資源事宜。
祝工作順利!
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