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
——管道升
在公众号“南都周刊”看到一篇文章:《我们还没结婚,就已写好了离婚协议》(点击标题阅读)。内容大概是说一个大学学法律的女士在结婚前和男友签订了婚前协议,文中谈到了个人对亲密关系的需求对婚姻的认知,更多的也从法律角度谈到了婚姻这种关系以及婚内双方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我觉得文中从法律角度去谈婚姻关系以及探讨在婚姻中如何保障双方的利益这都没有问题。可是,文章中说:婚姻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是一种外在规范,而爱情是一种内在渴望???爱情跟婚姻,这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关系???
我认同作者说的:婚姻不能帮我获得爱。必须是先有了爱然后才走进婚姻。我也认同作者说的婚姻在法律上是外在的规范。但是,有了爱,就必然指向婚姻。中华几千年来的文化都把爱情视为一个约,一个把彼此打碎融合在一起同生共死的约,这个约通过婚礼来缔结。西方也用交换戒指来缔结婚礼之约。连搪瓷杯上都印着“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为什么要逃避这破碎自我同生共死的约?如果不是真的爱,为什么要选择进入婚姻?
如果没有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心一意一生一世的决心,如果没有破碎自我同生共死的认定,认为还有其它的可能与选择,婚姻怎么可能不出问题?我不反对婚前做婚前财产公证签离婚协议,但这种做法让我看到的不仅是对婚姻关系的不信任,更是对对方的不信任,以及对自己在婚姻中的付出有所保留。
以前台北基督之家的寇绍恩牧师讲过台湾的一个社会事件:台湾两位著名的大律师结婚,婚礼吸引了很多记者,因为两个人先签离婚协议然后再举行婚礼。然而,没过几年,这两个人真的离婚了。因为你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与对方长久,从一开始你就为自己留了后路。
我妈讲过他与我爸恋爱的故事。他们是一个工厂的同事,日久生情。当时我爸把每个月的工资分成两份,一份给我奶奶作为生活费,另一份给我妈存起来结婚用。我想,我爸难道就不怕我妈拿到足够多的钱之后分手吗?还没有结婚就把前交给对方连张字据都没有,这该是怎样的信任与坚决?
作者在文中写道:
当我想要的就是和另一个人彼此相爱,婚姻帮不了我什么东西。婚姻没有魔力,它不是一个痴心丸,一旦你们吃下去,就会永远爱彼此。很多人觉得婚姻能给人安全感。但就我个人而言,能给我安全感的是我和另一个人之间充满爱意的亲密关系。
这段话我认同。那么又回到了开始的问题,当你提防对方,为自己留了后路,这样的亲密关系能有多亲密?
当然作者也写了:
我觉得,结婚对生活真正的影响,其实体现在离婚的时候。我对婚姻的底线要求是:
一,如果有一天,我想要离婚,可以顺利、清爽地离婚。我不希望陷入到不爱了还要捆绑在一起的泥潭局面中。我也希望我的伴侣,同样也明确知道,他是有选择权的,如果他想离开,随时可以离开。
二,我们当中任何一方不会借助现有婚姻这个制度在司法实务中的不完善之处,去伤害另一方。
这篇文字让我看到的并不是一个法律专业的女士进步前卫的思想,而是一个人对于爱情,或者说对于亲密关系的恐惧。
她在文中写道:
如果要去考量婚姻带来的现实利益,作为一个女性,我也不觉得婚姻对我会有吸引力,反而会让我心生恐惧。
她以为她恐惧的是婚姻这种外在规范和民事法律关系,她真正恐惧的是今天我们彼此相爱,明天我们的爱就会烟消云散甚至互相伤害。
爱要越挫越勇,爱要肯定执着。《单身情歌》曾经火遍了中国,这句歌词激励了不少受了情伤的人。爱情的挫折更多的是来自婚姻,因为一男一女从各自独立的个体走向合而为一的亲密,必然会比交往时有更多的碰撞与摩擦。没有经历过婚姻磨练的爱情,如何敢夸口越挫越勇肯定执着?真正的爱情,唯有在婚姻中绽放与升华。
没有对至高神圣的敬畏,没有至美至善之信仰的指引,没有指向婚姻的交往,所谓的爱情不过是荷尔蒙刺激下眼目和肉体的情欲,再你侬我侬天雷地火轰轰烈烈依然会随风而逝。
我很喜欢台湾作词人林秋离的一段歌词:如果要我将你一生写成一首诗,我不写梦只写你的手。青春如酒,醉了把你手紧握,带你看山看河,看我情上心头。
我牵了你的手就紧握着不放一同走遍这世间的大山大河,然而世间的山河之所以美,是因为我紧握着你的手。
所以,与其去想结婚后万一离婚了怎么办,不如在交往时学习爱是永不止息的功课。
想要爱是永不止息,必然意味着要舍己。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主这样为爱痴狂?
2019年3月21日凌晨于金陵浮生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