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的答题模板】
1.本案中的当事人应当向xx法院申请执行。理由: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由一审法院或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2.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如果义务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权利人可以选申请法院恢复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也可以针对和解协议起诉。
3.本案中的当事人xxx/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4.本案中,案外人××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本案中,案外人的异议与原生效裁判无关,因此案外人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5.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由案外人xx×对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阻碍执行的权利承担证明责任。
6.本案中,案外人xxx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法院审査后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认为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本案中案外人的异议指向原生效裁判的正确性,如果法院驳回执行异议的,案外人可以申请再审。
7.本案中,案外人x×x认为原判决错误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此时案外人可以通过再审或第三人撤销之诉进行救济,但二者不能并用(“先三撤、后执行异议”或者“先执行异议、后案外人再审”)。
8.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不能清偿债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未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另行起诉。
9.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如果股东不能证明自身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变更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另行起诉。
10.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投资人为被执行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内容整理自@民诉韩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