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如果拥有“犹如一枝雨后荷塘里盛开的莲”的美貌,高贵的出身,优秀的才情和一个两情相悦的爱人,那她是否注定了幸福,就能够拥有白头偕老的美满和一世无忧的生活?
于凤至就不是。她什么都有,唯独没法拥有张学良。她对张学良的爱跨越半个世纪的沧桑,却终被辜负。
对我这样的凡夫俗子来说,如果要我用一个字来总结于凤至对张学良的爱,那就是“累”。“累”这个字从于凤至嫁给张学良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了,贯穿她的余生。从此生活多疲惫,她却依旧春暖花开。在那个兵荒马乱的世界里,张学良是别人眼里的英雄少帅,可她却偏要做他的英雄,用自己的力量拯救他于颠沛流离。
张学良对于凤至并没有一般爱情故事里的一见钟情。相反,他对她的出现十分反感。她们的婚姻是旧社会里最万恶的“包办婚姻”。于凤至“福禄深厚,乃是凤命”,张作霖认为“将门虎子”与“凤命千金”是难得的姻缘,婚后一定大富大贵、大吉大利,因此执意要张学良娶她为妻。彼时的张学良进了省城奉天,学了英文,结交了许多英美朋友,接受了西方“民主、自由”的思想,对这场婚事很不同意,由于于凤至比他大三岁,婚后对于凤至也以“大姐”相称。
作为一个得不到丈夫的心的女人,于凤至此时心中充满了求而不得的疲惫。她要努力做他的好妻子,温柔贤淑,端庄稳重,将他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协调好帅府内上上下下的人际关系。她高超的情商赢得了帅府上下的交口称赞,连张作霖都对她高看一眼。她还要做他的大姐,包容他的贪玩和不懂事。就连张学良在外与别的女人同居,她也没有哭闹,没有疾言厉色地指责他。她把苦涩压在心底,期望能够赢得他的欢心。
还好张学良并不是一个有意装睡的人。他反对的只是包办婚姻,并不像徐志摩反感张幼仪那样反感于凤至。他被于凤至的大度和痴情感动了,对她敞开了心扉。爱情的大门似乎已经对她敞开,她却再次与幸福失之交臂。
一天,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跪在她脚下,求她收留,只愿做少帅的女秘书。不顾周围人的反对,她收留了这个小女孩,给她丰厚的工资,还给她买房。这个小女孩就是赫赫有名的赵四小姐,从她手里夺走了张学良的余生。
这个故事几乎是正室引狼入室、小三忘恩负义鸠占鹊巢的典范。聪慧如凤至,如何看不出当年那个小女孩眼里的风流!她只是知道,张学良的心像风筝,飘摇不定,越拽飞得越远,不如放松,还能有处寻踪。又或许她看出来张学良对赵四小姐的喜爱,不忍让他饱尝相思之苦,宁愿自己独舔伤口:心如刀割,还要待她如姐妹,三个人同进同出,好让张学良能有一个安定的大后方。此时她的累来自与自己的内心斗争之苦。明明恨不能手撕了赵四小姐,还要比别人更善待她三分。明明好想指着张学良的鼻子大骂他忘恩负义,却还要知冷知热地体贴入微。可是谁让她爱他呢?他若安好,便是晴天。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之后,张学良被关押。“学良不良,心急如焚”!在旧金山陪伴子女求学的于凤至多方奔走:她请过宋子文帮忙、求过蒋介石网开一面,甚至动用了宋美龄母亲,均无济于事。后来因为子女前途和自身疾病才不得不再次携子女赴美。
此时的于凤至心被撕成两半:一边是忧愁丈夫于水火之中,一边是操心子女前途事业。做了母亲的女人也许都体会过丈夫和子女两头顾此失彼的操劳和无奈。而她此时自己的身体状况还出了大问题。这种生活的压力足以压垮平凡的女子,而她却不能倒下,生活再累,她要做他的英雄。
她陪着他从南京到浙江奉化、安徽黄山、江西萍乡、湖南郴州、沅陵、贵州修文阳明洞,从少帅夫妇到阶下之囚。一千多个夜不能寐的日子,几千公里颠沛流离,生活打不垮她的意志,却打垮了她的身体。为了治疗乳腺癌,她只好让赵四小姐代替自己照顾张学良,一别经年,竟是此生不复相见。
离开了张学良的于凤至,心从不曾走远,天天盼着与张学良再续前缘。盼过斗转星移、枯木逢春,林花谢了春红,等来的却是一纸离婚协议。心碎的声音,世界都听得见。但是她却不恨张学良,她懂他的苦衷:
“我思考再三,他们绝不肯给汉卿以自由。汉卿是笼中鸟,他们随时会捏死他,这个办法不成,会换另一个办法。为了保护汉卿的安全,我给这个独裁者签了字。但我要向世人说明,我不承认强加给我的、非法的所谓离婚。。。“
为了张学良的性命,她放手了张夫人的头衔,却没有放手她的爱。
“救汉卿,我要奋斗到最后一秒”
她需要钱。
生活给了她重击,才华给了她回报。
凭借东北大学文法科的教育基础,她勇闯股海,收获自己的第一桶金。功成名就后,掷千金为张学良购豪宅,死后为他留空墓,希望死后同葬,再续生前未尽夫妻之缘。
也许懂事的女人注定要被辜负。张学良称凤至为“最好的夫人”,死后却长眠在赵四小姐身旁。她爱了他一辈子,原谅了他一辈子,死后还要继续原谅他。
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他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的英雄梦想。
于凤至对张学良的爱,超越了肌肤之亲,超越了一蔬一饭,无论生活多么艰辛,爱他是她不死的欲望。她对张学良的意义大大超过了一个妻子和一个大姐,她是他的英雄,用自己瘦弱的双肩,撑起他的七彩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