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在外地的收发室里曾取到过朋友的来信。朋友在信中写道:“你曾对我说也可以打电话联系,但我偏不。一封信,有质量,有墨香,有沉甸的感情,是任何电子通讯工具都比不上的。”是啊,当初在故乡没有游子的感触,如今异地求学才有如许情思,人啊,真是奇怪的。
女孩子出门大抵爱在镜子前赖着不走,盯着如花美眷不顾似水流年。若是催上一催,定是嘴上答应脚却不挪开,甚至对我们嘟嚷:“你挑书时不是比我还慢?”好了,如此这般,我便无话可说。
好读书者出门前挑书,和爱美者出门时化妆是一个道理。人在旅途,带的书不一定得看;一如一部分女孩子,带着手提包却不一定装东西。但手里有本书,有个寄托,知道自己不会在排队、坐车、等人时寂寞。比如我,对书除有特殊爱好外,还挑得很精。书中自有颜如玉,选书如同选美人。有些小说如同奥黛丽·赫本的电影,适合带着品味下午茶;内地的周国平和雪小禅、台湾的张晓风、香港的倪匡的随笔如细致绵软的鲶鱼汤;而民国时期的散文,自然是秀丽典雅、怀古隽永了。有时我会因此叹恨;"许多人把百千首歌存在MP3里揣在兜里,偏偏我出门只能带一本书!"
那么有没有人想要把书存在一个如手掌般大小的亚马逊kindle——电子阅读器里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我却从不曾青睐电子阅读器。听着朋友反复介绍电纸书如何如何好,我就是无动于衷。终于有人问我:“你为什么不喜欢阅读器?它可以变换各种字体,更换许多背景,纸阅读是比不上的呢!”我会迅速在脑海搜寻出各种理由:“ipad读功能太多会分心,不支持漫画和PDF格式,没有纸的质感。总之,这不算读书!”
有很多事情没有办法解释。譬如看电影,若是女主角长得像男主角的旧情人,那么其他女配角也只好望洋兴叹了。正如我读书不用阅读器。在此就要引用金庸的《白马啸西风》中的一句话了:“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偏不喜欢。”
从小我便喜爱书,书中的趣味叫我欢欣。当然,最喜欢的还是小说。散文也喜读。更喜欢有人的气味的书,有人走动,有情节,有情节,会闪闪发光。
书对我来说更是一个逃生避世的好去处。小时候,总觉得书中的故事情节是假的,现在却不太确定了。小时候,总是遗憾书中那些美好的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边,特别是主人公奇妙的经历和感情线索,也因它们不能发生在自己身边而难过。可是现在却觉得,它们呆在原地挺好的,比当下,比此刻,比在自己身上好。因为很安全,不会有被现实摧毁的危险,能永远宁和地存在于另一个世界里。小时候以为只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才是我的生活,现在看来却不全然是。书中的世界已经通过阅读进入我的生命,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时常觉得,现实生活只不过是一个伴我日出日落的伴侣,有时愉快有时疏远,就算是最最亲密时也无法融为一体。因为我有另一个完全与其无关的世界。若我是位已婚女子,那么这个世界就是母家的嫁妆吧。只有我一个人时才会打开看看,是末路的财富,永远无法拿出来接济别人。
怎么形容我的“与书私奔”的想法,拿什么跟她作比较才算特别,怎样才是贴切。我消极,我不愿与人真心交流,我害怕生命的疼痛。可是生活一样不少地全给我了不是吗?是阅读赐予我走出孤独的能力,给我展示了一个全新的人生观,在那里,我能绽出发自内心的笑,会感动会倔强会冷漠,以致我想抛开生活,与书为友。徐汀说她的人生有三颗幸福的星子,如果我也有这三颗星子,那一定就是阅读、旅行和诵诗了吧。因此,与书私奔是我毕生的夙愿。
好!写到这里,就引用朋友的话作结吧:“话说多了吗?可是我手写我心啊!你知道的,这是我的个性——我不要按照套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