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房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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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总是喜欢独自一人。
是高中的失恋期,还是大学和室友的矛盾期,我记得不是太清楚了。
只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现,旁边的姑娘们挎着胳膊谈天说笑,我踩在石板路上对着自己的影子说你好。
我开始怀疑自己的性格有问题,不像其他女生那么爱笑爱闹。每次聚会我总是坐在相同的位置,聊得来的也总是那么几个人。
和我相反的,舍友小庆是个活波开朗的女生,一群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她总能很快的融入一个话题,尽管在座的人他可能认识的也没几个,可他总能快速找到一个切入点,挑起大家的兴趣,然后和认识不到三分钟的人聊的水深忽热。
我时常羡慕她,能在大学结交很多天南地北的朋友,有问题群里一喊总有人出来帮她出解决方案。
所以我也开始学着她的样子,到人多的地方,主动和大家交流。可当我硬着头皮走到一个本不属于我的环境,才知道,对于我,开口说一句话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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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里,我尝试用尽各种方法混入各个“交际圈”,当时给自己立下Flag:绝不能做冷场王,绝对不能让话题在我这里终止。
可老天一定要跟我对着干,怕什么来什么。
几次聚会下来后,室友是在忍不住了,晚上回寝室的时候趁着没人,小声跟我说:“你刻意融入一个圈子时,扭扭捏捏的样子真的不好看。”
就这一句话,把我所有的努力和勇气都打进谷底。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瞄到刘同那本书的封面《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翻到最后,我看到这样一句话。
你没有办法逃离你的孤独,因为它一开始就是你的一部分,既然你不能逃离他,就学会面对他。能用自己的力量站在大地上的人都是勇敢的人,而我想成为这样的人。
我突然想到,我刻意变得爱交际的目的,到底是因为欣赏爱说爱闹的性格,还是因为我缺乏自信,想从别人的身上找存在感呢。
我轻悄悄的把书合上,也默默把答案藏在心里。
第二天晚饭后,室友约我出去狼人杀,我笑着拒绝了,一个人背上电脑,去了图书馆。
那天晚上我在图书馆泡到十点,重读完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闭馆音乐刚好响起,我笑着和常常见到的管理员阿姨说再见,才发现这才是最好的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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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概有很多人跟我相似吧,一个人吃晚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挤地铁。
我很庆幸能成为这样的人,我看到有的人因为另一个人的离开,丢了自己。
而我们,虽然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挤地铁,却还是走过了所有孤独的路。
我越来越清楚,我羡慕那些会谈天说地的姑娘,因为和人交流也是种能力,这种能力我没有。
可我拥有的,可能是他们会错过的。
后来,我不再崇拜那些会聊天爱说笑的女孩子,我开始享受一个人的时光,读书,写字。
我不再看重自己是否有存在感,因为这世上总有人不理解你,当你开始学着自己与自己对话,学着如何与自己相处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你能理解自己胜过于所有人理解你。
希望所有还是孤身一人的姑娘,不要怕自己走漫长孤独的路,当你开始享受这段时光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你的孤独,虽败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