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学习。说实话,这版课标在刚颁布的时候读过,但没有做过任何思考,甚至可以说是茫茫然地认了一遍里边的字,至于里边的每一句话,对于自己教学的指导性何在,我从来没有考虑过。后来偶尔再翻,只着眼于为我所用的部分,并未系统研读深思。现在想来,我踏踏实实地误了多少人?!
《课标》在“前言”部分提出:“语文课程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为学好其他课程打下基础;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个性和健全人格打下基础;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打下基础。语文课程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个人的理解:这段文字从学生个人发展成长和国家发展两个层面道出了语文课程的重要功用。对于学生个人而言,语文课程的学习,直接影响到了其他学科的学习水平,影响到个体的个性人格乃至终身发展。在国家层面,语文课程的教学,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不可替代。这让我想到于漪老师的观点:教育安全即国家安全。从这个高度来看,语文老师的使命与担当,何其重要!看到“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一句,我想到了多次出现的关于《愚公移山》一课的讨论,移山好还是搬家好。其实,这个论题本身就是个伪命题,愚公移山的举动,我们要引领学生看的是愚公行为背后的精神,迎难而上、不畏艰险、执着坚毅,这种种民族精神才是我们要领略和继承的,我们的课程,是要在事件中“增强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而并非仅仅去对事件本身做出评判。由此观之,《课标》对于教学的指导作用,即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