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那年,我去了哈尔滨工作,在一家自助餐厅里当服务员。虽然辛苦而忙碌,可是每月六百元钱的工资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笔巨款,我义无反顾的走进了那个地方。在那里,我认识了小闫,他是一个不太靠谱的青年。
那个餐厅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大木屋自助餐厅。
五月的雨,缠绵而细密,像人的心情一样沉闷而压抑。天气不好,店里的客人很少。新工作带来的不适应,让我不知所措。没事的时候,我习惯坐在餐厅一角,望着窗外的雨发呆,脑子里是对未来的迷茫。
一天,我坐在角落里,小闫随意的在我对面坐下,和我搭讪起来。他笑嘻嘻的问我:“你家是哪里的?”我说:“是双城的。”他说:“真巧,我也是双城的,咱俩是老乡。”然后,他就滔滔不绝的的天南地北的和我聊天,全然不顾我的感受。我出于礼貌也回应他几句,但是大家对他评价不太好,我也觉得该敬而远之。
他是一个很奇怪的家伙,明明长的很好看却不讨人喜欢。这让我很纳闷。后来,我知道了原因。他这人没事总爱吹牛,说未来自己如何如何,给人一种不靠谱的感觉,别人自然认为他不成熟,所以对他印象差。
其实,他还是有优点的,长的帅,爱唱歌会跳舞,还爱模仿,经常把人逗得哈哈大笑。他的口头禅是我一无所有啊。我感觉这人挺逗的,就算一无所有也没必要讲出来弄得人尽皆知啊。
混熟了之后,他有事没事找我聊天,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其实,我不想和他走得太近,怕别人误会。但我也不好直接不回应,毕竟是同事,不能弄得太尴尬。他眉飞色舞的说着自己如何打拼,闯荡哈尔滨的艰辛和不容易,一双大眼睛里闪着得意的光芒。
时间长了,我觉得他这人还不错,而且很幽默,经常会讲一些事逗我开心,我们成了朋友。他和我说了他家里的事。他父亲过世了,哥哥姐姐都去了南方,母亲也改嫁了,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外打拼,难免有点无依无靠的自卑心理。听着他的讲述,我对他多了几分同情,少了几分反感。
他在餐厅里,每天负责切羊肉和水果拼盘,只要这两样东西供应上就可以休息。每天他都很自由,干完活总是可哪溜达。他的游手好闲引起了周围人的不满,唯一对他好的,就是姜姨。
姜姨是一个十分好的阿姨,对谁都那么随和,她丈夫很早过世,和女儿相依为命,娘俩都在餐厅打工。她对待我们也犹如对待孩子一般,给予了很多的关爱。对小闫也特别好,总是处处维护。吃饭时,他不在姜姨还给留一份,两人处的跟娘俩似的。
那时候,小闫特别喜欢听郑智化的歌,每天没事时候放磁带,他听得最多的就是《水手》和《游戏人间》。或许,在那些歌里他听到了自己的影子。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我行我素。
他其实挺有才的,唱歌唱的特好,还会弹电子琴。他最喜欢唱的就是费翔的《读你》,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像三月,一双大眼睛里满是深情。
他休息的时候,总喜欢打扮的酷酷的,他有一件绿衬衫,还有一条黑裤子,那是他的标配,然后把头发上喷了很多发胶,还带上大墨镜。别说,他正经起来的样子还是很帅的。然后,他就开始满市场转悠,像模特走秀一般。享受着别人或欣赏或讶异的目光。回来后,和我说他看到的听到的稀奇事。
有一次,他和我说起了他以前女朋友的事。他说,他们两个相处得很好,可是,因为家里没有钱,那女孩的家里人不同意。他很伤心,觉得他们不相信自己,难道自己就挣不到那几万块钱吗。我说,别那么想,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干了一段时间,他说想和老板提出涨工资。他觉得自己干的活很多,拿的工资少。可是,他没有直接提出,而是说要辞职。他本意是威胁老板一下,没想到他的计划落空了,因为老板不但没给他涨工资,反而同意了他辞职的事。他有些后悔。在他要走的时候,对我说:“就算走了还会回来看我,因为我们是好朋友。”我问:“你有什么打算?”他说:“要去山东学手艺。”我说:“这样也好,有了一技之长就可以找到更适合的工作,挣多点的钱。”他显得失落而又无奈,一双清澈的眼睛里写满了忧伤。
他走了之后,我干了一段时间也离开了。我又找到别的工作之后,给他打了电话,他说他真的要走了,我突然有些不舍。
后来,他说要见我一面。我们约在一条大街上,那天很冷,他依旧穿着那件绿色的衬衫,单薄的像风中的蝴蝶。他对我说:“你和我一起去吧?”我说:“那么远,我去干什么?”他说:“那边工作好找,工资也高。”我说:“我不想去,我祝你一路顺风。”
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我感觉到了他眼睛里的真诚和热情,可是他没有说。所以,我们没有一起远走他乡。
我们就此道别,各奔东西。
希望他能编织出属于自己的锦绣前程,毕竟,他是努力的,他是积极向上的。我相信,一个受过苦难的人,经过了风雨的洗礼,一定能获得他应有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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