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想读的一本书,终于读完了。之前一直了解的是一个女人自立自强,在困难里的不屈服,不放弃。但看过之后有了些更深的理解。
只是深深的被作者对于罗切斯特与简爱之间爱情的描写吸引了。当然,简爱的个性一直渗透在整个小说里。虽貌不惊人,但却有着一种独立的精神,以及那种独立附庸的性格。就像罗切斯特说的,“有眼光,有口才,心似火热,性格刚柔相济,既灵活又稳重,既温顺又有主见的人。”我喜欢这样的女人,可能我自己也会有那么一部分。她的倔强,有时我能体会。简从小是活在噩梦里的,因为父母的早逝,而恶毒的姑妈又很不友好。因此,李德太太让她的童年蒙上了厚重的阴影。而之后的孤儿学校的学习,也是有着孩童的叛逆和渴望被重视或被喜欢的挣扎。之后的家庭教师工作,使她遇见了那个一生所爱,即使比她大了二十岁。而这种爱,无关长相与年龄,记得看过一句话,“真正的爱情,不是一张脸遇见另一张脸,而是一个灵魂遇见另一个灵魂。”我想,简爱与罗切斯特就是这样的爱情。罗切斯特长相不仅是不好,还有些丑的吓人。甚至有时暴戾的脾气上来让人愤然。但他是一个细心,有头脑,又对事情有独特见解的人。因此,简与他的开始,就是那种类似与吵架的对话,但却从吵架中感受到了两个人微妙的相似。以至于后来罗切斯特不顾一切的爱上了简,而简也悄然的爱上了他。
但是这个倔强的女人啊。最终强硬的离开了他。原因是他没有告诉她,她其实有以为活生生的疯妻子,这个妻子,他已经恨透了。不只是她的疯癫,更是两个人毫无感情可言。所以,无论最后罗切斯特怎样的渴求,怎样的表达,简还是离开了他。我想,简不只是因为这一个原因。她觉得爱情的激情是那么短暂,而自己又没有一个名分,还有自己一无所有。这些对于一个自尊心如此强的女人来说,都是致命的。于是,即使她要遏制自己对罗切斯特的爱,也要选择在深夜离开。她的离开,是最后身无分文,陌生村庄的流离失所,近乎乞讨的生活。这是整本书里我看到的唯一符合我对它想象的地方,一个女人的战胜苦难。而仅仅持续了两天。之后是与戴安娜和玛丽姐妹的缘分以及圣约翰的帮助与纠缠,最后发现是自己的表哥表姐以及得到舅舅的遗产都不想再细说。
而最后,她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那时的他,是瞎了眼睛与断了胳膊的他,而此时,简爱就这样不离不弃的与他厮守终生了。 受了伤的罗切斯特与健康的罗切斯特为什么就让她有两种截然相反的选择呢?或许是一种对平等的渴求吧。
这本书吸引人的是那细腻的描写,尤其是语言。于是我感受到了一个极真实的简爱,虽然看不到容貌,却总觉得触及到灵魂。之前很长一段时间觉得自己就是那样的人,但又少了些简爱的坚定与灵活的思维。她是那样的理直气壮,她又是那样的感性又理性。她又有些优柔,她的灵魂更有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