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在 18 周岁到 35 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须具备经教育部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
(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 2017 年6月28日前取得(2017 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例外)。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考试形式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http://www.yixue99.com/2017/sd_0619/96098.html附件。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审核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 年6月28日 ---7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需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留存):
(1)《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http://www.yixue99.com/2017/sd_0619/96098.html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 2017 年6月28日之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临床专业应聘人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5)1 寸近期同底板免冠照片2张。
(6)岗位所需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资格审核
医院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必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 3 倍的岗位(研究生学历的初级岗位可不受此比例限制),计划招聘 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 2 人及以上的,按 1:3 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7 年7月 16日 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知识部分按招聘岗位性质分别命题。内容为专业知识,按B-精神科、C-内科、D-心理学、E-影像学、F-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G-中医学、H-护理学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在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公布。
初级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在 10 人以下的为 1:3;10 人(含)以上的为 1:2。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的确定在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上公布。
五、面试
对符合面试资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由市卫计委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因个人放弃应聘造成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详细2017山东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信息可参考中公卫生人才网http://www.yixue99.com/2017/sd_0619/96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