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高票通过。修改立法法这一举措能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奋进新时代,党员干部也应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创造新的业绩。
尊重群众创造力,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就是要充分彰显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当前,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基层治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有些问题甚至一时难以解决,越是在这种时候,就越需要群策群力,尤其是要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来解决好这些困难和问题。党员干部要厚植人民情怀,贯彻群众路线,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善于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因群众岗位不同、地位高低、水平差异,就对群众智慧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真正做到集民智、聚民心、汇民力。
培养群众创造力,要厚植群众首创“土壤”。一颗种子从破土而出到长成参天大树,需要肥沃的土壤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创新创业也是如此。要强化政策支撑,一方面,加大“草根经济”“草根产业”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大力培育民间产业、特色产业;另一方面,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大足英才”计划,吸引更多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在大足这片热土上创新创业、创造未来。要着力搭建平台,通过办好创新创业大赛、建好众创空间等途径,让人民群众创新创业有环境、有条件、有前途。要创新方法机制,鼓励引导人民群众创新创业,营造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真正做到“英雄不问出处”“抓创新不问出身”;要加强宣传引导,叫响“大足雕客”“龙水刀匠”等大足劳务品牌,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参与大足发展实践的热情,为群众首创营造浓厚氛围。
发挥群众创造力,要运用群众首创成果。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首创成果运用与实现群众利益有机结合,当“有心人”“鉴别者”,从生动鲜活的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及时发现、总结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管用靠谱”的措施,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在总结群众经验、汇聚群众智慧中获得新认识、作出新概括、形成新成果、推动新发展,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