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云de童子 赞同了该回答 转知乎
这是个好问题啊,怎么没人答。
在组织结构上,体育委员和其他课代表不是一个系统的。体育委员在法理上属于党务系统。
小学体育委员的正式头衔是:少先队xx学校大队xx班中队队委会体育委员。与之同列的是中队长、生活委员、劳动委员、文娱委员等职务。由于少先队和共青团都是党的外围组织,体育委员属于广义上的党务系统干部。其理论上的职责是在党的外围组织覆盖范围内,组织群众进行爱国健身,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是党的基层群众工作的一部分,和教育系统内的体育课是没有关系的。
而课代表这个职务,属于早年“学校自治”制度下的残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来,对教育系统的改造,有一个过程。早期延续了民国时代“学校自治”、“教授治校”的理念和体系。课代表这个职务,是作为某门课程的选修学生,与校委会(这个校委会不是校党委,而是一个民间自治机构性质的校务委员会,有点像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的性质,一般和教授委员会重合)进行沟通的中介。理论上,是受选修该课程的全体学生推举和委托,代表学生利益与校方沟通的这么一个学生代表。
这套系统真正发挥作用,不是在中小学,而主要是在大学。中小学的课代表制度,其设立初衷是帮助中小学生学习和适应这套自治系统,实际意义并不大。在党和政府逐步对教育系统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这套系统实际上是被逐步取消了。但正因为这套系统在中小学过去从未真正发生过作用,所以在这个改造过程中,反而被忽略掉而保留了下来。最后在实践中,逐渐演变成任课老师管理学生的辅佐性角色。
由于这是两套平行的体系,体育委员和体育课代表其实是两个毫不相干的职务。但由于在新的教育体系中,两者的功能性在实践中高度重合(少先队早就失去了其设立初衷,队委不再对队辅导员负责,而是对班主任负责,和课代表一样,都成了老师管理学生的助手),通常由同一个人来担任,也就逐渐被混淆了。
“干部“这个词,源于日本对法语中cadre的意译,本意是骨骼的意思。因符合马克思主义中的“先锋队”理论而被广泛使用。先锋队理论,即党员和党的外围组织成员,应当在小共同体中,发挥凝结核作用,对一般群众进行鼓动和领导。这个词传入中国后,因文化差异而被形象地解释为:党员犹如一棵树上的树干,而群众则是枝叶。干部的反义词是群众。
随着党在全国范围内取得胜利,党员的范围迅速扩充,不是每个党员都需要承担这种义务了。习惯上,仅将承担党务和进行群众工作的党团员称之为干部,以区别于一般党团员。体育委员作为共青团或少先队基层组织的委员会成员,承担着体育方面的党务职能,所以也被称之为“班干部”。这种说法是不严谨的,准确地说法应该是“中队干部”或“团支部干部”。
题外话:由于干部是个党务术语,所以无党派和民主党派身份的行政系统领导人,是不能被称为“干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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