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城市公安局十里望派出所接到报警,十里望镇某小区门口的超市被盗一件顾客放的快递件,12月2日,十里望派出所又接到同一个超市的报案,又被盗两件顾客放的快递件,被盗的物品有衣服,化妆品,食品等,物品价值虽小,但影响极其恶劣。
十里望派出所小案队迅速进行串并案调查,由于超市没有监控,给破案带来了难度,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走访,在外围现场获取了一位嫌疑人照片。不过,蹊跷的是这名嫌疑人是女性,而且还抱着一个不大的小孩。民警通过询问超市小区的保安,确定这名嫌疑人并不是这个小区或附近小区的住户,这名抱孩子妇女的嫌疑进一步加大。
通过走访,民警获知这名抱小孩的妇女可能来自临近的聊城市高唐县沽河镇的村民,事不宜迟,民警火速赶到沽河镇,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于12月9日上午8时许,将在家中的嫌疑人李某抓获。
原来,违法嫌疑人李某(女、30岁、高唐县沽河镇人)在前一段时间去禹城找朋友玩时,送给朋友一件小礼物,由于朋友不在家,李某按照朋友的嘱咐放在朋友小区的超市里,谁知道过后问朋友,朋友却没有收到,自己也去超市问了,也没有找到,被告知已经被别人领走;李某气愤不过,先后两次路过那家超市时,抱着孩子(9个月大)把别人的快递件拿走,并且塞到孩子穿的棉袄里。
李某说:“我就是瞧生气!这些人不讲道德,拿走我的东西,我就想报复他们,他们偷我的,我也偷他们的。”经过民警的教育,李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再也不这样做了。
现公安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李某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但是公安机关考虑到由于违法行为人李某的孩子还太小,还未出哺乳期,决定对李某的拘留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