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被老板炒鱿鱼了,走的时候老板说的好好的:等到公司发工资的时候把欠你的工资给你。
于是就等着,等到公司应该发工资的日子,打电话询问公司,公司负责人扭扭捏捏说了各种原因,挑了很多我的错误,意思再明白不过了,那就是不想给。
在那个公司待了一个月,这一个月跨越了十一长假,另外因为孩子生病请了两天半假,所以基本上只工作了20来天。
当初被炒的时候,老板给的理由是,我不适合做这份工作。于是我也没多想。直到这几天索要工资的时候我才明白真正的原因。
按照老板说的理由那就是迟到、请假和写简书这三个原因。
先说第一个迟到,老板说我天天迟到,我给与的回答是,一开始我每天都准时到公司,但是很不幸,每天公司门都开不了,我需要在外面等着才有人来开门,最长一次等了快一个小时才有人开门,所以迟到不是我个人行为,也不是我所愿,您不给我公司钥匙,我进不去公司,那有什么办法?
再说第二个请假,老板说我总请假,我给与的回答是,我从入职那天一直到被辞退,总共请了两天半的假,是连续休的,原因是孩子生病了,你可以把这几天的工资扣除,但是不能一分钱也不给我。
然后说第三个简书,老板说我玩简书,我给与的回答是,我写简书纯粹是业余爱好,没有耽误工作,利用得是自己的业余时间,您安排的工作一点也没耽误,并且都按照数量和要求完成了。
最后老板又说我入职这么久,一点效益也没有为公司创造。
我给与的回答是:任何一个新手很难在20天的时候为公司带来利润,当初入职的时候只是说每天完成数量即可,至于数量最后能否产生效益不应该是我小小员工能控制的,再说入职前谈的薪资待遇是馒头钱,又不是满汉全席钱。我自己几斤几两心里很清楚,所以你给我馒头钱,我也没说别的,本来想的是先挣馒头钱,等自己慢慢强大再谈满汉全席钱。可是您要求我20天之内就创造效益,我只能说,您当初应该雇个年薪百万的人,而不是我。
聊到这里,我愤怒不已,不过本着和平解决的想法,一直按捺自己,特别是关于写简书这件事,现在想想,真的是没有考虑周全。爱好文字的人一旦从事了工作就要放弃自己码字的权利吗?
有孩子的妈妈,遇到孩子生病,请几天假也会成为被炒的理由吗?
每天到岗的时间,老板或负责人不准时到公司开门,只是安排一个员工开门,这个员工迟到,所有员工都要跟着迟到,也成为了被炒的理由。
最后这些理由变成了不支付工资的理由,真是想不支付工资而无所不用其极啊!
在讨薪这条路上,我一定会坚决走到底的,可以稍微扣除一些,但是一分钱不给,那是绝对不允许的,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醒有孩子的全职妈妈写简书要注意,不要像我一样遇到这样的老板。
ps:无戒365天极限挑战日更营,写作训练第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