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艺术作品,我们常人对其不会有任何的追溯型的研究,仅仅是单纯的鉴赏与品味就能让我们沉浸于其中良久。但哲学家们的脑回路和我们恰恰相反,他们不流于表面,或者说不甘于艺术作品那徒有其表的外在展示。他们喜欢寻根,这也是一种形而上的表现。
海德格尔在欣赏艺术作品之余,渴望把握其本源,便以此作为演讲素材,这篇《艺术作品的本源》也就诞生了。
海德格尔,作为一位存在主义作家,他认为存在先于本质,通俗点来说,就是世间万物的存在不单单是“存在”着的,它其中必定还有一个“存在”的本质。那个东西,我们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实际存在着。海德格尔始终相信这一“第三者”的存在,他也由此产生了对艺术作品本源的研究。
字面意思来说,艺术作品包含“艺术”与“作品”,没有“艺术”或者没有“作品”就没有“艺术作品”的存在,两者缺一不可。那么“艺术”和“作品”的本源分别是什么呢?或许弄清楚这两点,“艺术作品”的本源就呼之欲出了。
现世中对于“艺术”的定义分为狭义和广义。画廊中的画作、书法作品、特色的说话方式、甚至于一个人的性格特征即可被称为“艺术”。但在哲学层面,艺术却始终难以定义下来。
艺术是一个虚实相间的东西,它依存着实际存在方式来体现出虚幻的精神层面之意蕴。万物皆要依靠他物而存在着,在此它所依存的那一实际存在方式或许就是“作品”的本源。“作品”是艺术体现的载体,他具有物因素,并且可为人们所触。在我们看到并感受到这一实际作品的同时,艺术也就散发出它的耀眼光芒了。欣赏者也就在同一时间跨越了“作品”的栅栏,感受到了“艺术”的本源。而“存在”在这里也是路途中的重要部分,艺术它进入了真正的“存在”,以此来凸显出“艺术作品”的客观存在。就好像萤火虫要在黑夜中才能为我们所看到,艺术作品也要有“艺术”的笼罩以及“作品”的承载,才可以呈现在人们面前并为我们所鉴赏。
或许海德格尔终究没有说清“艺术作品”的本源定义,但至少他让人们认识到还有这一事物的存在。有很多东西不光光是存在于我们的客观世界,我们的主观世界其实有许多个平行空间中的“存在”事物待我们去搜寻并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