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定义下我文章的标题。溺爱是父母出于内在小孩的需要,而无原则地对待孩子。宠爱是无条件有原则有目的的爱。也许会疑惑:宠爱有什么目的呢?目的是培养内心充盈、能够有热情充分发挥自己此生天赋并爱人爱己幸福生活的孩子。
武志红老师的一篇文章中对“内在的父母”和“内在的小孩”的关系和“溺爱”有以下解释:
这个内在的关系模式也是在6岁前基本建立,所谓“内在的小孩”,其实就是孩子自己一方的角色的内化。所谓“内在的父母”,则是父母一方的角色的内化。内在的关系模式,基本也是童年时,孩子与父母等重要亲人的现实关系的内化。这个关系的平衡性也非常重要。按照客体关系理论,关系的两极——“内在的父母”和“内在的小孩”——同等重要,假若关系中一极过分强大,而另一极过分虚弱,那么这个孩子一定会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
若父母溺爱孩子,那么这个内在关系中,“内在的父母”就会过于虚弱,而“内在的小孩”会过分强大。现实生活中,实施溺爱的父母是为了孩子而存在。内在关系中,“内在的父母”就会沦为“内在的小孩”实现自己欲望或目标的工具和对象。简单而言,这个孩子的心中就只有自己,而没有别人。
可想而知,正常人不会乐意和一个在溺爱中长大的人建立关系,因为这个人只知索取,而不知回报。即便他意识到这样做不好而想改变,也很艰难,因为内在的关系模式一旦建立,再想动大手术,是很艰难的。
宠爱与溺爱的第一区别,则是看见孩子的真实需要。也许父母内向,认为自己一个人,安静看书就是享受。但是孩子却相当外向,喜欢交朋友,必须很受人群欢迎才能开心。这样的父母必须看到理解支持孩子的社交需要。为什么会出现溺爱呢?很多时候,是父母自己的“内在小孩”有很多需要被压抑,没有得到满足,有了孩子之后,便将自己“内在小孩”的需要全部投射到自己的孩子身上。所以“溺爱”其实满足的是父母自己内心“爱与被爱”的需要。
宠爱与溺爱的第二区别,需要建立明确的规则。在“爱与自由”的很多新式教养模式的洗礼下,很多父母尤其是年轻的父母以为不给孩子任何限制就是给予孩子自由。这是对孩子成长很不利的一个误会。首先,自由来自于自律,儿童自律的培养来源于规律地生活养成的节奏,适合不同年龄的明确的外在规则内化到内心的一些准则。其次,自由往往是体验过两个极端之后的一个内在选择,而非无限制地在规则之外试探碰撞,那样的试错代价很大。最后,育儿的研究实证已经表明,权威的家庭培养的孩子比民主家庭培养的孩子成年后生活更好。
宠爱与溺爱的第三个重要区别,是界限和距离感。中国人之间尤其母子母女之间,很容易缺乏界限。导致很多母亲因为自己需要被孩子需要的感觉,很容易将孩子当成自己的延伸,而非一个独立的个体。形成一些过度纠缠的亲子关系。武志红老师文章讲过的吞噬一切的“大母神”就是讲没有距离的母爱是如何侵蚀甚至消融一个人的独立性的。父母的宠爱目的本来是为了圆满地分离:孩子自己离开父母的时候,可以幸福成功地生活。
如何做到真正的宠爱?无条件有原则有目的?
从宏观的方向角度讲,首先要想明白自己要培养一个什么样的孩子?用很长时间去观察自己的孩子又有哪些天性天赋?
从技术流角度讲,首先必须保证陪伴的时间和陪伴的质量,从而建立起安全稳定甜蜜的亲子关系。理解孩子各种行为、习惯、话语、各个年龄背后的声音和内心需要。在日常生活分清楚哪些是父母的事情,哪些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哪些是会同时影响父母和孩子,从而父母和孩子需要共识或者父母制定规则的事情。
你是在溺爱孩子,还是在宠爱孩子呢?在宠爱孩子方面,如果落实无条件有原则有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