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完成第一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的县(县级市)开展新一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
工作目标
到2020年,500家县医院(包括部分贫困县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三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力争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
其实,早在2014年,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发布过《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该《通知》里分别提到了两个阶段的目标,第一阶段为提升500家县级医院综合能力(2014-2017年);第二阶段为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2018-2020年)。
其中第二阶段的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力争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要求,50%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荐标准要求。
经比较可发现,在第一阶段目标顺利完成的基础上,此次《方案》比2014年的《通知》提到的第二阶段的目标更高了,90%的县级医院都将力争达到规定的服务能力和标准。
具体内容我们来简单看下:
一、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强化依法执业。县级医院对本医院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医院要明确专门部门负责依法执业管理工作,定期对本医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和整改,并向属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二、健全一级诊疗科目,完善二级诊疗科目
完善诊疗科目设置。进一步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一级诊疗科目。
逐步开设独立的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病学、神经内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产科等二级诊疗科目。
三、提升专科服务能力
①补齐薄弱专科。根据县域居民诊疗需求、近年县域外转诊率排名等因素,综合确定县级医院薄弱专科,并重点加强儿科、精神科、老年病专业、康复医学科、传染性疾病科等学科建设。
②夯实平台专科。进一步加强临床及其支撑学科建设。重点加强病理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学科建设,提升疑难、急危重症疾病诊断、治疗能力。
③强化核心专科。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一级诊疗科目为核心,重点提升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地方病的诊疗能力。
④打造优势专科。进一步加强建设现有实力较强的临床专科。
四、加强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等
加强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等,形成稳定、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根据县级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医院选派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储备高层次临床专科人才。
加强在岗全员针对性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县级临床骨干医师培训,积极开展儿科、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和产科医师、助产士培训,着力解决儿科、产科医师短缺问题。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培训,解决老年医护人才短缺问题。
五、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加强教学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农村基层医务人员教学和培训中的优势作用,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
六、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
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
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医学影像诊断、检查检验、病理诊断等中心,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七、加强县域内医共体建设
在县域内加强医疗共同体建设,重点探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以多种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分工协作机制。
八、开展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开展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以县医院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示教等多种形式,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九、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
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020年12月)
启动阶段(2018年10月)
省级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主管部门,结合医疗实际情况和申报意愿,遴选推荐具备一定数量有较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县级医院,以及部分具有一定能力基础的贫困县县级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在地方推荐的基础上,各确定500家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作为项目单位。
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020年12月)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与评估,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召开工作会议,交流有益经验。每年10月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分别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评估考核
1.基线调查(2018年1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分别对500家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基础情况进行基线调查,摸清区域医疗服务需求,为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提供依据。
2.年度考核(每年度10-11月):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按年度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进行评估与指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中期评估(2019年1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进行中期评估,掌握工作中期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抽查,完善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4.总结评估(2020年10-12月):按照工作要求和目标,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召开工作总结会议,推广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