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人生历程中,每个人都会遇到锋刃,也在寻求解决之道,然而人生的价值即在于此。
刚开始读到拉里因遭遇变故而人生观发生急剧转变、产生一种想“逛大街”的想法时,我便意识到这会是一本人生之书,甚至将可能影响我的一生。读完此书·,不失所望。如果让现在的我推荐一本人生之书给大一新生,我一定会推荐这本。大一新生刚进入大学校园时,一下子增长了见识开拓了眼界,人一旦有了眼界就会有更大的欲望,再受各种励志故事的激励,内心变得急功近利也无比浮躁,也因此变得非常迷茫和困惑,就像当初刚大一的我。这本书会你内心重拾宁静,让你驻足思考人生的意义。这本小说以第一人称讲述作者亲身经历,用很贴近读者的表达方式叙述故事过程,给人一种像是真的在听故事的感觉,小说大体为叙述故事经过、回忆对话以及大量的外貌和动作描写。语言简单朴实偏口语化,却能将一个人的特点和人性——无意于世俗和名利的拉里,至死也不忘社交活动的但心地善良的艾略特,美丽的追求物质的伊莎贝尔,从单纯可爱变得纵欲无度的索菲……——无不表现得淋漓尽致,尤其是表现了女人在性欲方面的渴求,因为在这部作品中的女性角色几乎没有一个不是有着强烈的性欲。 大概作者毛姆所写的一切世俗的欲求都为衬托一个无欲无求而有情怀的拉里。所以乔治·奥威尔这样称赞毛姆,”对他直言不讳,毫无掩饰地讲故事的能力我无限钦佩“。故事讲的是一战期间美国年轻飞行员拉里因战友为掩护他牺牲而从此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观,他放弃了美国正处于空前繁荣时期的时代机遇、放弃了与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的爱情,开始思考人生的意义,开始寻找“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罪恶”这个问题的答案,去寻求内心的一份宁静,他选择了“逛大街”:读万卷书——大量阅读各种书籍去寻求答案,行万里路——从巴黎开始去周游世界、最后到了印度以感悟人生,最终大彻大悟成为一个从精神生活中获取满足感的人。
还有许多和拉里相关的人的人生故事。艾特略热衷于社交活动,削尖脑袋想尽办法混迹社会上流社交终于成为社交界名流,但将死之时却无人问津而痛哭流涕;伊莎贝尔追求高品质的物质生活而放弃了与拉里的爱情,认为拉里那样的生活状态是无所事事,选择了与富家子弟格雷结婚,婚姻比较美满,过上了自己的想要的生活,虽英国经济大萧条让格雷破产但她也不离不弃;格雷,一个好男人,深爱伊莎贝尔,经历破产后十分绝望最终也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苏珊娜·卢维埃,拉里的一个情人,一个钟情于画家的女人,换了好几个画家情人,最终嫁给阿吉里先生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年幼时单纯无邪的索菲,后来因丈夫儿子出车祸去世对生活自暴自弃而因此过上了滥交和吸毒的生活,而拉里认为唯一可婚可取的只有可怜的索菲,他认为她有一颗可亲可爱的灵魂,她即使寻求自我毁灭里面也包含着高尚的元素,这不免让人感到惊奇,而索菲最终也以死亡解脱……
虽然作者文末说,我不是在写“成功“小说,但此书确实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与作者相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其实谁才是光彩夺目的人之翘楚,读完整本书已经能知道,也是作者想说的,那个人就是不趋名逐利、按自己的选择度过一生、不断完善自我的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