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儿子结婚,邀我参加婚礼。放下电话,我第一反应就是跑到镜子前,掀起刘海,细细查看头上又冒出了多少白发,用不用焗染。完毕之后,我自己都觉得好笑,惯于素面朝天的我,什么时候把头发看成重中之重了!
我从小头发稀疏绵软,稀疏到什么程度呢?小伙伴们把头发居中分开扎成两股小辫,其中的一股,比我拢总扎在一起的一根小辫还粗。长大后我自知这点头发做不出什么发型来,所以不是剪成短发就是扎成马尾巴,偶尔散发披肩,也是顾了前面顾不了后面,故而也就断了折腾头发的想法,只求梳理整齐就行了。
从俗之心,人莫能免。在我三十多岁的时候吧,染发之风渐起,看着周围的同事顶着各色棕黄深红的头发,觉得蛮好看,不禁蠢蠢欲动起来,这个可碍不着头发少什么事了。所以有一天心血来潮,去发廊把头发焗成了深棕色。待我回到家里,一向迁就我的老公没说什么,上小学的儿子不乐意了:“妈妈,你不知道天然的是最好看的吗?我们是黄种人,黑头发黑眼睛是最好看的…… ”儿子年龄虽小,书读得挺多,有用没用的道理一大堆,说得本就心虚的我无言以对,满脸羞惭,只好表示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岁月匆促,转眼之间我年届半百,丝丝缕缕的白发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出,大有攻城掠地之势,看来这头发是非染不可了。长大了的儿子早已不在意妈妈的头发颜色了,老公的虚荣心倒是显露无疑:“虽说黑多白少,可露出白发,这个年龄还是早了点。你看满大街你这岁数的人,有几个不是染的?别怕花钱,挑好的染啊。”几句话把我送到了理发店,从此染发成为常态,从一年一两次发展到现在的一年三四次。我向来推崇“天然去雕饰”的懒人哲学,又闻知染发剂对身体不好,所以心里,对染发是一百个不情愿,有时宁肯银光隐约,也迟迟不去焗染。
中年的美丽,好比纸做的花,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细细端详的,单是那若隐若现的银丝,就把你的老态展露无疑。本来这是人生的自然规律,没什么好遮掩的。我时常向往没这么多现代技术的过去,人人顺其自然,老的老,小的小,一眼望去,层次分明,真实自在。唐大家韩愈自述:“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 ”似乎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哪像现在———反过来想想现在这样也好,区区一个染发技术,就能让人表面上拽着青春的尾巴多跑几年,也不算是多坏的事。
其实,染发的利弊得失,我也说不清楚。我不是一个敢于惊骇世俗的人,在八十老翁尚且黑发如漆的现在,我想,七十岁以前,我怕是没有勇气让自己银发飘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