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所以总是劝和不劝分。
上周凌晨三点多,隔壁小情侣吵架,尖锐的争吵声时不时划破寂静的深夜。本在熟睡中被吵醒,听着吵架声觉得格外凄凉,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
次日起床,还念念不忘睡梦中听到的争吵声,心里猜测着这对小情侣吵架的原因,惦记着是不是今晚又会被吵醒。
幸好,接下来的几天都没有再爆发深夜争吵。
我兀自想着,应该是和好了吧。
周五,已经夜里11点多,两个人再次爆发了争吵。
“我求你跟我分手!我他妈求你走!”男生怒吼着,反反复复念叨着这几句话。我看不到男孩子的样貌,但我觉得此时的他一定无比丑恶。我听不到女孩子的声音,不知道她是在哀求还是怎样,但是心里还是有些心疼女生。
争吵的最后,我听到了女孩子下楼离去的脚步,和一记不大不小的关门声。接下来便是一阵无言的沉寂。
十多分钟后,女孩子回来了,收拾东西的声音陆陆续续持续了半个小时,行李箱轮子摩擦地板的声音越来越远,直到什么都听不见。
今早起床时,房东已经在打扫隔壁的屋子了。
我不知道他们俩个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能让男生暴怒说出“我他妈求你走”这样子的话,我也不知道女孩子究竟是多么绝望才能决绝离去。这是他俩的故事,但是相信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这个城市里上演,各个角落。
相爱时,花前月下海誓山盟,一转眼经视若大敌恶语相向,何必呢?
两个人互相折磨,语言,精神,恶语相加,反唇相讥,又是何苦呢?
不爱了,别说什么不分手是因为要对对方负责,当你已经不爱对方了,你早已经对其不负责任了,也早已不需要负责任了。
喜欢上别人了就果断做个了断,别想着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天下没有让你朝三暮四左拥右抱的好事,谁都不是包子,也别以为会瞒天过海。
爱情,并非是要你绝对忠贞万年,至少要两个人都过得舒服。
有些事有些错误有些坎儿,两个人都能冰释前嫌,那就继续好好走下去。可倘若有一个人解不开疙瘩,那还是趁早分手的好,毕竟相爱相杀,也都是电视剧里的情节,现实中,没几个人是受虐狂。
曾经爱过的人儿,在平静理智的时候趁早分手,做个不再联系的陌生人,也好过咬牙切齿相互记恨一辈子的好。
毕竟,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