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人家

    离开了家乡,离开了胡同,才发现胡同一直是一种“所在”。

                             ——题记

   我家住在一个胡同里面,小时候并不明白什么是胡同,只知道家和学校是由一条泥泞小路连起来的,路的两旁住满了人家,我家就在路的尽头。每个清晨傍晚都是胡同里最热闹的时候,当然这里的热闹都是随着学校的铃声作息的。

 天蒙蒙未明,胡同里家家户户都有一盏灯火通明,这个时候,一个小伙伴敲开胡同这头的门,吱吱呀呀,胡同里的门报数似的依次开了,从门里探出一个小脑袋,嘴里喊几声伙伴的名字,直到对方应一声,这才心满意足地跳出来,结伴去和下一个“小脑袋”集合。不过也有例外的,比如哪个小伙伴生病了,那么这个时候开门出来的肯定就是手里拿着请假条的大人。可能是地理位置的原因吧,胡同里的孩子还是有很多默契的,它可以是前一天的《蓝猫淘气三千问》,《海尔兄弟》,也可以是昨天下午吃的那包方便面和辣条,偶尔也会是哪道不会做的作业题,琐碎而具体,简单且快乐,聊着玩着穿过胡同,走过小路。

 胡同人家,家与家之间,户与户之间,包括人与人之间,都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默契与相似。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在房屋的建造上,几乎每家都是“工”字型房屋,二级台阶,一百平米。要说哪儿不一样,那就是每家厨房的味道不一样。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我都可以闻到各家厨房飘出来的饭菜香味儿,这些香味儿遇上饥肠辘辘的我,怎能不“投怀送抱”?这下可就惨了,美味的饭香勾起我的食欲,一回到家,二话不说,已经是两个馒头下肚,回头看看,母亲满脸慈爱地端详着我,她大概不会知道我为什么吃的如此着急的。胡同里大人们之间的默契也不止于此,更多时候都是源于孩子们的映射。譬如,有一段时间,母亲会有意无意地就“早恋”“网瘾”之类的问题对我旁敲侧击,鸣钟示警,正当我觉得无厘头之际,我的小伙伴也架不住向我吐槽自己母亲的反常之举,一来二去,竟发现这早已是“胡同教育”的一门必修课程。

每逢节日,胡同里的氛围都会让我想起“大同社会”。就过年来讲,从置办年货到年夜饭做哪道菜,怎么做,大人们都会像讨论一项重要事件一样,精细到每道工序,用认真严谨的态度筹谋着如何打开亲朋好友的味蕾。等到年三十,家家户户张灯结彩,爆竹声此起彼伏,昔日朴素内敛的小胡同,摇身一变就成了“小火塘”,到处一片红彤彤。孩子们早早穿好了新衣,拿着“窜天猴”,一簇一团地走家串户去捡鞭炮,说来也奇怪,对那时的我们来说,自家成串的鞭炮仿佛并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反而是那散落在炮灰之中未被点燃的零星鞭炮,更值得我们寻觅。从这家到那家,地毯式的搜索着每个可能的角落,兢兢业业,一点儿也不马虎,每捡到一颗,那都是如获至宝的喜悦,或许孩提时的快乐总是比想象得来的容易。大人们这个时候是无暇顾及孩子的,因为他们也有自己的“战场”,厨房里的父亲或母亲,为这顿大家期待已久的年夜饭紧张忙碌着,或许是父亲的拿手菜,或许是母亲的养胃汤,都会成为这顿年夜饭的点睛之笔。客厅里的爷爷奶奶也早早坐在电视机前等待着春晚,也等待着来自远方叔叔伯伯的问候,一个不长不短的电话,也总能让爷爷奶奶慈祥的眼睛里泛起泪花,至此这顿年夜饭也会因为远方的问候而越得圆满。春晚开始的时候,年夜饭也上桌了。这个时候,跑的再远的孩子也会循着妈妈的饭香回来的。全员到齐,还不能开动,因为这些个小淘气还在心心念念自己的压岁钱,不过在拿红包之前要向长辈敬酒,所以,还没吃饭,“祝酒辞”已经差不多用完了,看着长辈们眉开眼笑心甘情愿地拿出红包,孩子们的心里对过年又多了一份喜爱。

 年三十之后就是正月了。从初一开始,胡同里“走家串户的就不再只有小孩子了。这时你看到的是某家大人领着小孩儿,端着自家的饭菜去敲另一家的门,也有好几家同时去一家的,大家都带着家眷和自家的特色食物欢聚一堂,聊着、吃着、玩着、喝着,男人们喝酒划拳,女人们吃菜聊天,也有抱小孩逗乐的,也有新婚燕尔的,男人们喝着喝着会脸红,女人们聊着聊着会害羞,只有小孩子还是一如既往,三五成群的在这里捡着鞭炮,在那里数着压岁钱,偶尔跑回来,嘬一两口饭菜,在母亲的叮嘱中消失在胡同的另一头。

 胡同里的生活平淡真实,胡同里的人热情朴实,这也是一种属于我们的“胡同文化”,不过这里的“胡同文化”并不像汪曾祺在《胡同文化》中提到的“北京胡同文化”,他所呈现的北京胡同文化映射了北京市民的一种心态,他说,“北京人爱瞧热闹,但不爱管闲事儿。他们总是置身事外,冷眼旁观”,更有“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为据,这大概和当地的政治文化背景有关,是生活让他们学会了“忍”和“冷眼旁观”。而这里的胡同,任谁也不能“冷眼旁观”,比如谁家小两口闹矛盾了,一定会有胡同里年长明事理的人来调解,化戾气为祥和。也有谁家的小鸡崽偷溜出来了,胡同里的孩子也会挨家挨户送回来的,大人见了夸奖孩子,孩子笑了,天空也晴朗了。这是胡同的魅力所在,是个适合生活的地方。

 长大后,离开了家乡,离开了胡同,才发现原来胡同一直是一种“所在”,走的越远,它的模样越发清晰。

  那是一条胡同,却养着一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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