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想到旅行的时候,就想买一个iPad,可是一直都没买。这次想着春天旅行的话一定要带个iPad,于是就买了。以后在没有电脑的情况下写博客也方便多了,最好不要过后补写了。
按理来说iPad这东西我一开始就应该有了,但却一直没买。有人说这东西根本没用,某人说我总是用手机上网,为了保护眼睛不至于瞎掉还是买iPad比较好。自从用手机上网之后视力下降了一点。但我想视力这东西不好好使用,死的时候还很好的话就是一种浪费。总之视力好坏是天使的,我一直过度用眼没怎么保护还是很好,很多不读书的人同样很早就近视。
我不想要太大的,看着很傻,又不方便携带。我要装进包里随身携带,和32开的书差不多就行了。看了一些别人的不同版本,觉得标准版的挺不错。但又觉得有点大,包包稍微小一点就装不下。或者买个迷你,但是又太小,和手机区别不大。
最终买了标准版的,9.7英寸,128GB,白色。然后又觉得太大了,因为装不进我最近背的小包。这个包只能装32开的书,它比32开的书大一点,大约是小16开的书那么大吧。不过平时带手机就是了,旅途中会背大一点的包。标准版9.7英寸被乔布斯称为不会太大也不会太小的 “黄金尺寸”。
有人说iPad简直用不坏,他的几年了,还是3代。我这个已经是7了。虽然稍微有点大,有一点遗憾,但也挺满意的。说不定买了mini版的又觉得太小了,又遗憾没买标准版。主要是今天没去店里看实物对比,直接让人送的标准版。如果哪天看了mini版特别喜欢的话再买一个吧!不过应该不会。
然后买了一个外壳,选了蓝色的。又贴了膜,那个人不够专业,我不满意也相当恼火,但也没有发作。别人说贴不贴无所谓,我说贴不贴是无所谓,但贴不好就很有所谓。我是宁缺毋滥,宁愿没有也不要有了却带着瑕疵。结果就是有瑕疵,有一点点灰尘吧。不过那个贴膜的材料本身就是一个瑕疵,很粘指纹。
之前看到有人的外壳是梵高的画,我要买一个。以前对苹果手机没兴趣,但却很喜欢那些好看的手机壳,甚至想为了外壳买一个手机。不过也是说说而已,我对很多事情都没有行动力。除非特别感兴趣,特别喜欢。如果缺乏真正的喜爱,热情就很难持续。真正热爱的无需坚持,自然就会一直喜欢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