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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经年,我再度打开这扇朱漆雕花的铁门,老门钝重的声响重重碾过瓷实的新雪,好像一个老人苟延残喘的叹息,拼死守着仅剩的这隅安康。
宅前草坪那树梨花今冬开得漂亮,如火如荼,抖落满椅花开。我没穿厚重的冬裳,穿的是翻箱倒柜从母亲房里找来的,听说是她生平最爱穿的那件瓷白底儿青花绣的旗袍。是有些冷的,可和煦的冬阳偏又太温柔多情,穿透那树雪白剪成支离破碎的光斑,一点一点地掉落满我的脸颊。
我欺身躺上那把打我儿时起便一直在这株花树下的木摇椅,脆白花瓣压在身下,顺着久远的木椅一摇一晃,一摇一晃,像睡在用整个童年编成的巨网上,摇摇欲坠。
这是冬天的阳,难得一见的阳,和记忆中的哪一天似乎明明灭灭重叠起来,年华穿指,愈见模糊。
而那只记忆中的蝶费力的扑动着翅膀,愈飞愈缓,终于停在了我年少瘦小的肩上。
***
我的记忆从宅子里的那门开始。
原因无他,只因着自打我记事起,便总有几条短短的铁链盘踞在那扇朱红的木门身上,上面有把雕了秀美图案的长锁挂在那儿,多年如一日,从没变过。每每天朗气清,我赤着脚偷偷溜到那扇门前,想用手摸摸挂在铁链上的长锁时,还未得手,便能看见外公疾言厉色地站在我后面,生怕我抖落了锁上的一点灰尘,惊扰了屋子里一个未知的灵魂。
我始终想不明白。
连续多日放晴之后,今春落雨了。雨是夜里落的,雨花泼打到窗户上,窸窸窣窣。我在梦里翻了个身,意识尚在混沌中,只迷迷糊糊想着,落雨了,又可以悄悄溜到两条街以外的沥青长石街去买老爷爷做的糖人和杏花酥。
之所以是溜,是因为外公从来不许我学别人家的小姑娘,没事儿哼哼小曲结伴去学堂念念书,再吃些风靡街角的小食。
他是不许我出门的,我想不明白。
翌日清晨便已再度放晴,今年的晴日格外多些。我听小乔说了,今日大伯要上我家来同外公叙叙旧。
这正是好时机,我想。
我穿好衣裳趴在门缝边往外面打探了一下外公和大伯的动静,猫着腰溜过小花园,蹑手蹑脚地扒开一出被杂草遮掩住的狗洞,正倾身欲爬,就听到身后传来小乔慌慌张张的声音——
“天啊,小姐,你又打算偷溜出去?”
吓得我一个激灵,赶忙跳起来捂住她的嘴,憋红了脸使劲儿摇头,示意她不许出声。她水灵的大眼睛眨呀眨,睫毛扑闪扑闪,小鸡啄米似的不停点头,我才松开手,又往四周探了探,确保隐蔽。
小乔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待气匀顺后,用手掩着嘴唇压低声音悄声问:“小姐,你可要憋死我了。你这回要被发现了,不怕又挨老爷罚吗?”
“你不说,我不说,如果这个狗洞没成精,还有谁知道?好了,别说了,小乔你帮我瞒着点儿,我去去就回来。”
说完我就往狗洞溜,也不管小乔在后边儿刻意压着声音惊慌失措地喊着“小姐,小姐——”
落过雨的石板街颇有点“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的味道。我喜欢这街坊,喜欢外面的天,是纯粹得不含杂质的蓝。可我只能匆匆忙忙买了杏花酥和小糖人赶回家,只在路过街边五颜六色的小风车时,不舍的驻足多看了几眼。
回到家已近晌午的时辰了,我偷偷溜回房的时候,被眼疾手快的大伯看见,朝我挥挥手。
我把东西偷偷扔在大理石柱的后面,紧张出了一身薄汗,还是故作镇定,乖乖巧巧地走过去,甜甜唤了声:“大伯。”
大伯喜笑颜开,眼角几条纹笑得皱巴巴挤在一块儿,忙把我抱起来搂在怀里,不住的对爷爷夸赞道:“囡囡都长这么大了,生的真标志,和她母亲一样,往后定是个美人胚子。”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提及我的母亲,我从没见过她,连照片也没有见过。
我仰着脸颇为好奇的看着大伯,又看了看外公,眨眨眼。
外公却站起身来,要急忙岔开话题似的,连我头上渗出来的细细密密的汗珠都没发现。他对我说:“大伯给你带了糖果,听说是西洋来的,你进去尝尝。”
我巴不得他这么说,欢喜应着好,从大伯身上跳下来,飞快地跑回房间。眼瞧着时间差不多了,便又从侧门偷偷溜出去,想把放在那儿的糖人和风车拿回房间去,却在无意之间偷听到外公和大伯的谈话。
“唉,你说你这是何苦,都这么多个年头了,你就不能试着——”
“不能。她当年和那个男人私自出走了之后,被人欺负了过得不好,却连回都不回来,只遣人送了件衣裳回来,说她对不起家,教我往后不必再念——还是我在她十五岁生辰的时候送她的,以往她最喜欢的那件。”
“可你也不能什么都不让囡囡知道,她终归要大的呀!”
我觉得无趣,又偷偷探回了我房里。对于母亲,我是不理解的。不理解她这么个标致的女人,干什么胡乱跟着男人跑了,受尽欺辱。
这日晌午的阳光很漂亮,穿透宅心的那树梨花,在地上投射下斑驳光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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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六岁那年,家里来了个先生,是教我钢琴的先生。
在此之前,因着家里管得严,我极少与外头的男人交流,近乎是没有的。
那日外公将他带到我的面前,拉着我的手嘱托我说好好跟着先生学习钢琴,先生学识渊博,若有什么书本中的问题也能请教先生,唯一的要求就是务必要懂礼貌。
我点点头,悄悄地抬起眼睑打量立在我身边,高我一个脑袋的先生。
他穿的是一袭月牙白的长袍,温温雅雅的模样,不同于街头巷尾的短衣小贩,也不同于有时候在家里见到的那些西装革履、皮鞋黑得发亮的商人。
我又偷偷抬起眼,想看清楚他的样貌,却在刚好捕捉到他回望过来的视线时,羞红了脸。
盈盈笑意。
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呢?不同于街头小贩的奔波操劳、满目疲惫,也不同于往来商人的处心积虑、精于算计,那就是一双无意间看过来的眼睛,却 好像一捧和和煦煦的春阳,把我从头顶浇灌到尾。让我觉得,前辈子念的诗书都是白读。
我找不到一个词来形容他,没有什么比得上他。
我听到春潮开始涨升的水声,它漫过四荒八野的黄沙,在天寒地冻的冰天雪地里,滋养出一方幼苗。
于是冰化,潮生,春芽生长出来。
这是一个十六岁少女情窦初开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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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生一个年头之后已厮混得熟了,我记得那日是五月廿七,一个懒洋洋的午后,我从外头捡来的那只白色小奶猫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爬到了邻屋的房顶上面,探头探脑地不住往下面看,又不敢跳下来,两条毛绒绒的小腿直打颤。
我站在楼下远远地就瞥见了屋顶上那团白色的毛绒绒,急了,连忙从自己房间的窗边一点一点的爬下去,一脚远一脚近地试探着爬上了另一个屋子的屋顶。我一只手攀住这个房间的窗缘,一只手抱住怀里的小白猫,脚踩不到底,就这么不尴不尬的悬在半空。
就在这个时候,我又看到了先生。
四目相对之间,又是四海潮生,又是四海八荒漫上来的大水,瞬间淹没我。
我想,我的此刻的姿态一定很难看,而且我猜先生多多少少也是喜欢我的。要不然,他怎么会看我踩不着地的吊在窗户边时,心急火燎的跑上来?我第一次见先生那么慌张的模样,他在我的记忆里,一直是从容不迫。
从容不迫,从容不迫。
先生把我从窗子上拎下来紧紧抱在怀里,我一瞬从半空落到了实处,整颗心脏都落了下来,紧接着,挂到了先生心上,黏黏糊糊地,像块半融的牛皮糖。先生想从窗口爬上去,他抱着十六岁的我,艰难而又费力的挪移。好不容易爬到尽头了,我挂在先生脖子上,一个重心不稳,抱着先生一起从玻璃窗外滚落进屋里,咕噜咕噜打几个滚,最后停在了先生胸膛上。玻璃窗户碎了一地,在阳光下折射着五彩斑斓的光。
我趴在先生胸膛上,看那只小白猫稳当当地落在窗沿上,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向我和先生,喵了声。
我望着先生的眼睛,看到我望向他时,竟像个二愣子。旋即我又我俯下身,轻轻地吻了先生,就好像蜻蜓的翅膀掠过水面,我的嘴唇轻轻地蹭过先生的嘴皮。先生一愣,而后把我反扑在身下,猛虎似的亲吻着我。
老实说,我的背磕得有点疼,可我不觉得苦,先生的吻是甜的。我攀附住先生的背,探出舌尖加深了这个吻。
我听到心中的那颗小嫩芽,在冰天雪地里绽出了花朵,藤蔓开始蔓延,消融了周四周的阴凝坚冰。
在擦枪走火之前,我结束了这个亲吻。我四处打量这个屋内的摆设,是我没见过的。我幼时贪玩,家里的每处我都进过,这儿竟如此陌生,这并不正常。我去开门,而门也是从外头锁着的。房间的家具上已积了薄薄的灰,我从桌子上把那张布满尘点的照片拿了下来,放在了衣服袋子里。
照片中是个女人,对着镜头优雅又从容不迫的笑,脖颈流畅的曲线像只优雅的白天鹅。
我几乎在看到的一瞬间就确信她是我的母亲。因为我在见到照片的时候,几乎要把她误认作我,可我从没拥有过这样的照片。我们的眉目,竟然有九分相似,而唯一不同的地方,仅仅是她的眼睛比我更水灵几分,媚了几分,左眼角下面多了一颗泪痣。
注定多情的女人。
我拾掇好心绪,满怀好奇的走到书架前,随便抽下一本书,吹净了灰尘,正翻开之间,突然从书的夹缝中掉落下一张纸,飘飘摇摇跌落在我脚边。
我蹲下身拾起纸片,是清新隽秀的字体,工工整整写着一行小字。
“觉人间,万事到秋来,都摇落。”
我问先生,这是什么意思?先生低头看这话,阳光倾洒进他的眼睛,闪耀着琥珀色的流光。他笑着把字条重新夹回书本里,放回书架。
他说,这词太悲伤了,你不需要懂。
接着他又亲吻我,我背靠着书架搂紧他的脖子,毫不腼腆的回应这个亲吻,吻到接不上气,吻到春秋同宇宙天地一起爆炸。在此期间我悄悄把眼睛睁开一条缝,他逆着光,眼神幽深。像一潭深不可测的水,几乎要把我溺毙其中。
情意脉脉流转在眼神回转之间,流转在幽深的黎明、古老的昨天,不可预测的未来和此时此刻小鹿乱撞的我之间。
我瞥见屋内最中央,也最打眼的钢琴。指腹堪堪触到琴盖,便听到门外一声陈锁脱落,外公满脸怒容站在门外。而他的愤怒之中还夹杂了什么,我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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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不出意料地被遣出家门了,而我,挨完家规定下的板子后,又被罚在祠堂里空腹跪了二十四个时辰,最后被外公丢进空房间,锁住了。
小窗里还是偶尔泄进来几缕光,外头浓浓郁郁的密叶上尽是光斑点点。我忽然发觉,这光斑,自打我记事起,便一直出现在我的世界中,如同今日,如同先生离去那日。
我忽然又想起先生离去那日,我在屋里头不停的哭喊着:“先生,别走,别走。”
先生在外头,也不知道他的步伐有没有犹疑,我知道,外公向来说一不二的,所以我不怨他走。
我叫小乔偷偷递了小字条给先生,我说,先生等我,天涯海角我定相随。
也不知道先生看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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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母亲跟外面男人私奔受苦的不理解终止在我十八岁的夏。距离我离开先生也有半个年头了,我从没有一刻停止过去找他的想法。
终于,在一个下着暴雨的夏夜,我悄悄拿瓦罐把母亲的照片密封起来,藏在宅里的梨树下,又收拾好自己这些年来仅存的“家当”,一躲一藏地溜出了房门。那夜雨下的很大,怒吼的暴雨几乎要将地面击穿,霹雳哗啦,卯足了劲儿拍打,雨滴碎裂成一颗一颗的小水珠,溅向半空。
一路小跑到宅门口,正暗自庆幸时,我在前头看到一个黑漆漆的熟悉身影,在雨中雷打不动的站立,心一下子凉了半截。
外公的脸气得通红,满面怒容中,我似乎还读到了妥协与无奈。他静静的站在门口,不知道是夏夜的凉雨冷的还是气的,垂在袖袍之下的手,在颤抖。
我忽然意识到,他不是我爹,是我外公。许是上了年纪,这几年来老得愈发厉害,脊背也不似当初挺得那般笔直。
“囡囡,我从小就不许你出去。不许你去外面的学堂,不许你接触外面的人,也不告诉你娘亲的事情,为的就是让你不要走你娘亲那条路!没想到——没想到,唉。”
他似是怒到极处了,话说到一半,竟咳嗽起来,上气不接下气。我呆呆杵在那儿,想伸手去拍拍,又愣在半空中,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咳了有一阵子,他缓过气来,情绪也平静许多。
“这么些年来,我也想了很多。母女俩都是不叫人省心的,总归不撞撞南墙不知道回头!我这么多年来教的你什么,统统忘了!罢了,我不拦你,只一样,千万莫学了你母亲,至死都不回来。外公但凡有一口气在,囡囡就尽管回来。”
我记得,外公从小与我说,苏家的女儿,不为情爱折腰。
不为情爱折腰。
我痴傻般的喃喃着这几个字,我不知道我是用什么心情接过外公递予我的包袱与钱财,还有这个宅子的钥匙。
我只知道,我最后都没有回头看过外公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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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的那一年,我在南洋湾一所女中校门前的石板街见到先生,彼时他刚从女中出来,约莫是刚刚下课,手里提着个公文包。
他变了好多,头发短了,以往那身月牙白的长袍也不穿了,学着洋人的装束,白色的西装体贴又整齐。
早些年就听人说,他从外公的宅子里出来之后,去了南洋湾一所中学任教。可我不认路,这些年来东奔西走,处处停留,辗转至今,才在这时候找到他。所幸的是外公给我的钱物不少,里头的东西虽不占地,拿到当铺去典押却个个都能换上好价钱。
晚春的天不热,阳光也不刺眼,不知道是哪片海域里来的风阴柔柔地吹到身上,竟无端的叫人生出一股子凉意来,从脚底上漫上,生生凉透了半截心。
我不敢犹疑,生怕他走远了,不知下回再遇见又是什么年月。我小步追上去,又在快追赶上他的时候,距离他一步之遥的地方,停下了,犹犹豫豫唤他:“先生…”
我是很怕他不认得我的,我怕我这些年来,背井离乡,跌跌撞撞,最后落得的仅是一个淡漠的眼神,一声淡漠的问。
先生转身回头那一瞬,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在我喉头一跳一跳的。世间万物都在此刻冻结,只有道路两旁的梧桐树叶,依然在风里纷纷扬扬,落上先生的肩。
可先生并没有一把抱住我,也没有问我是谁。他就呆愣愣的站在那儿看我,甚至连脸上的惊讶都来不及收回去。
他说,你变化好大。
我一愣,旋即笑了。是啊,谁变化不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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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身上的首饰全典了,在城里买了房,填的是先生的名儿。因着先生说喜欢这儿,想在这生活。我几乎把所有的可能性押到先生身上,只留了那个老宅的钥匙,那是我唯一的退路,但我不认为我需要。
我是不后悔的,虽未成婚,我却始终认为先生要娶我回家的。待他功成名就,待他荣归故里。早些年的时候,约莫是与先生相认不过一两年时,先生便在在他那六十平米的学区房里,要了我。
因而我确信他是爱我的。
近年来一些新的思潮不断涌入,早些日子陈独秀他们倡导的什么新文化运动更是影响不小,浩浩荡荡掀起大半个中国的热潮,到处都挂着“打倒孔家店”的字样,看起来好像每个人都在积极反抗似的,动静一波大过一波。但事实上,它真的有那么神乎其神吗?没有。它依然没有办法深入每个人的心中,将人里里外外翻整一遍,它能改变的只是我们这些无名小辈的皮毛罢了。有些思想渗在国人的骨血里,除非把骨血抽干,把生命连同传统一起丢弃,否则是难以改变的。我就是其中之一,我逃脱不了根深蒂固的伦理观,逃脱不了延续几千年的传统思想,几乎是本能的遵循着以前的教条,跟他做了,我便是他的人了,以夫为纲。
也不得不承认,每个夜里在我们的床上,我都很快活,用腿死死缠住他的腰,挺着身子迎接每一次撞击。
隐密的快意,荒骨里生的花。
我确信他是爱我的,因为每次他在我的身体里,我都能清晰的描摹出那根什物的形状,感受到它的灼热,滚烫。我们缠绵,我们亲吻,我爱他,也清清楚楚的感受到他的占有欲,将我拆分入腹的欲望。
身体是无法骗人的,欲总是傍情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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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春秋大梦,我做了两个年头。终于在一个泛着暖意的夏,醒了。才知道欲并不总是傍情而生,才发现这些年的岁月,东奔西走,竟只是一梦黄粱,虚虚实实最后皆成了幻。
而心里那一块消融了的冰雪,早在我没有发觉的时候,重新冰封了。
两年来我们争吵,打骂,我不可理喻,他毫不在意。
我二十四的这年,在英租界的水泥道上,偶然见到他挽着一个漂亮女人的水蛇腰,上了他的车。
那个女人很漂亮,满目风情。红艳艳的唇让女人都离不开眼,而最打眼的,却是她好似没有骨头的腰。走起路来一摇一摆,我不住的思考,先生和她在床上的时候,她的腰是不是也是这么一扭一摆的?
我好像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四十岁中年女人似的,怀揣恶意揣测着一切可能,而后醒悟过来,甚荒唐。
最荒唐的不是我的二十四岁,而是,他从来没想过把我娶进家门。
我像个荒淫的妓女,他从我这里要的从来都只有性爱,钱。而我想要给他的,却是胸腔里满心的爱意,和我年少最赤忱的心。
我走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说,只捎了几件衣裳和值钱的首饰。房产是他的,这个地方也容不得我。我仅留了一封手书,上头写了短短一行字。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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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那把掉满花瓣的木摇椅上,一摇一晃,冬日的阳透过满树花开,一点一点地掉落在我的脸颊上。
忽然想起,不知道哪一年的午后,看到的那行娟秀的字。
“觉人间,万事到秋来,都摇落。”
又想起,有个看不清面容的人轻声告诉我,这词太悲伤了,我不需要懂。我只记得他的眼里映着落日,闪满了琥珀色的流光。
还想起了,那年的离开之后,我只身一人乘了火车北上。火车呜咽着,将我送往北国几十余年。
我忽然明白了母亲为什么至死也不愿回来,又嗤笑她愚笨,不知道江南才是她的家。
只可惜我明白的时候,也已奄奄一息,半个身子踏进黄土了。
这是我的八十岁。
我摇摇晃晃的取出了几十年前用坛罐装好埋在地下的母亲的照片,手抚过她年轻的容颜,好像在追忆我自己的青春少年。
嗬,还真是。
觉人间,万事到头来,都摇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