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最近,我开始读一本装逼圣经——贡布里希的《艺术的故事》。
首先声明一下,我是金融系的,算是艺术小白,这本书据说也是艺术的通俗读物。作者在前言里说到:
本书打算奉献给那些需要对一个陌生而迷人的领域略知门径读者。
编写本书时,我首先想到的对象是刚刚独自发现了这个艺术世界的少年读者。
所以,我是作为一个艺术小白,在读一本写给艺术小白的书。虽然我写出来的东西可能会非常的小白,但也不妨碍我继续地读下去。
同时我也基于以下的原因写这个系列:
- (1)这本书有点厚,有688页,按照一天50页的速度,至少也要14天;
- (2)这本书有点贵,封底定价280元,若不是京东促销,我也不会买;
考虑到大家懒得看着本或者买不起这本书,可以跟着我一起去慢慢感受一下艺术。
啥叫艺术
实际上没有艺术这种东西,只有艺术家而已。
所以,艺术家创造出来东西都可以叫做艺术。
那么,啥才算的上是艺术家呢?这个嘛,你看隔壁老王自己动手做了一张椅子,你觉得很漂亮,于是你可以赞这张椅子是艺术;你看到美术馆的挂着的人像画,虽然你可能看不懂,但是这个人像很像你的小学同学,你就在画像前小小地缅怀了一下过去,那么这幅画也可以算是是艺术;还有你看到一个人被称之为「德艺双馨的人民艺术家」,她创造的东西深得人民喜爱,她的作品也可以叫艺术。
根据以上,稍微做个结论:你爱看的东西都可以叫做艺术品。
嗯,是的,你初恋的照片是艺术,你买的《花花公子》《男人装》算是艺术,你收藏的200G的东西也是艺术。
艺术的偏见
先看这张毕加索的名画《小公鸡》。
我勒个去,这啥玩意?!这只丑八怪也算是名画?!是的,当初我第一眼看上去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
我也曾经认为毕加索是不会画画的,估计他随便画几下就出来行走江湖,然后他死之后,那些画家拿着他画去抵债,然后,奸诈的画商哄抬物价,画作越拍越高,这货就莫名其妙地成了名家。
后来让我转变观点是这幅《母鸡和小鸡》,这幅画同样是毕加索画的。
所以,你看,毕加索并不是不会画画,而是毕加索想的事情太多了,他不仅满足于临摹出一只鸡的外形,他还想画出一只显得特别特别傻逼特别特别猖狂的鸡。
别人画出一只雄壮威武的鸡,其实没有没什么了不起的,很多人都能画。
你看别人画这幅,虽然有点怂,但是还不够傻。
再看另外一幅,傻就够傻了,傻得像死的一样。
现在,你知道了吧,能画出一只显得特别特别傻逼特别特别猖狂的鸡还是相当不容易的。
简单地按照事物出现在眼前的样子去表现它们,只是一件很低级的创造,如果打造逼格高的艺术,那就得要进行二次创造,所以,毕加索的理想目标是构成某物而不是描摹某物。
现在,你倒回去看看毕加索画的那只鸡是不是显得特别特别傻逼特别特别猖狂了?有没有想要用作头像的冲动?有没有想伸只手过去想掐死它的冲动?
这就是艺术!
最后,再放出毕加索的两只鸡让大家感受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