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那一男一女两个司机,迅速成了全国最著名的两个司机。许多马路上也就只有两个司机,一个是顽劣成性、随心所欲的司机;另一个是唯我独尊、怒气冲天的司机。
无数个学童、行人都已经倒在了这两个司机的车轮之下。现在的问题是:残暴的司机伤害到了顽劣的司机。
女司机正是那个顽劣的司机,她不顾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压着实线鲁莽变道,还与一个比明显比自己强悍的男司机没完没了地斗气别车,既愚顽又恶劣。每个顽劣的司机都是交通规则的破坏者,是马路上的危险因素。
男司机睚眦必报,恃强凌弱,且手段残忍,不计后果,典型一个残暴无比的司机。残暴的司机不只是交通规则的破坏者,还是社会安全底线的触犯者,他们的行为已经具有社会危害性,自然应受刑律的制裁。
但是单就这起舆论事件而言,女司机是弱者,也是受害方;男司机是强者,也是加害方。殴打发生之后,整个事件的性质已经从两个人的交通违章上升到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故意伤害,当前问题的核心是应当如何对男司机进行定罪量刑。
网络上那种支持男司机的声音不是一种观点,而照例只是一种情绪,网民中被违章变道别过的多,被打的少,所以更容易形成厌恶女司机的情绪。网络声音从来都只是在宣泄情绪,而不是在判断是非,因为网民并没有这方面的义务,他们的义务主要是不能将情绪宣泄到马路上去。值得担心的倒是执法者常常会把网络情绪当成是非标准,从而做出错误的判断。
顽劣是一种积习。在不崇尚法治和平权的社会中,顽劣正是弱者践行弱肉强食原则的手段,有许许多多的群体,足够的愚昧,却丝毫也并不善良,纵然完全没有做恶的资本,却也时刻愿意品尝欺凌他人的快乐。而且当顽劣者遇到更加羸弱的对象时,同样会展示出残暴的一面,顽劣的上位就是残暴。这种现象由来已久,传承了数百年,遍布所有的马路以及社会的各个角落。所以,就算是车技不怎么样的女司机,也都是喜欢别车的!
残暴是一种积弊。在一个法治不倡且充满戾气的时代,残暴来自于个体,也来自于体制,如果被滥用的权力恣意横行,丝毫不顾及他人的利益和社会整体秩序的平衡,恃强凌弱就会成为普遍的现象,等待机会发泄的怒气和需要宣泄的情绪,必将充斥每条马路和每一片可资利用的区域。在这样的环境中,强者终会遭遇更强大的对手,而弱者要想生存下去,就只有学会如何地保持顽劣。或者说,女司机如果不别车,可能真的就变不了道!
总之,在法治和理性未能深入人心的社会,强者不恤,弱者不忍,权利没有边界,情绪盖过理智,到处都是滋生顽劣与残暴的土壤,而且顽劣就是弱者的残暴,残暴也正是强者的顽劣,这两者共生共存!
来源:人半弓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