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1日,当瑞典文学院宣布中国作家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一出,举国沸腾,纷纷慨叹中国作家终于走进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行列,莫言的获奖,不仅仅是他个人的荣耀,更是整个中国文学的荣耀,正对整个中国文坛产生广泛而持久的影响,在文学界更是掀起了“莫言热”。莫言获得诺贝尔奖的理由是:“通过幻觉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所谓的“民间故事”,其实就是莫言的故乡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故事,在莫言的小说里,充满着“怀乡”的复杂情绪。这让我想起另一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福克纳,他和莫言一样,都是以描写“邮票般大小的故乡”里的人和事著称的乡土作家。福克纳虚构了一个美国南方小县“约克纳帕塔法”县,“以传说、记忆乃至幻想的方式返回历史,在一个有限的空间构筑无限的时间领域,构筑象征性的精神家园”。�他们都是会讲故事的人,以自己的故乡为背景,娓娓道来故乡与历史、故乡和社会的兴衰荣辱。对故乡的眷恋和守望,是他们艺术创作的不竭源泉。现在就以他们对故乡的情结为线索,探讨他们与各自故乡的关系。
一、真切的故乡——灵感的来源
故乡,是一个人一生的牵挂,无论走到哪里,都无法忘记自己曾经生长的地方。对于作家而言,更是具有某种特别的价值,故乡是他们一生的财富,它对艺术创作的影响和贡献是多方面的。对于莫言来说,故乡是他艺术创作的原材料,在他的小说里,大多以高密为地域背景。谈起家乡对自己的影响,莫言感触颇深,他说:“童年的记忆对于作家的创作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莫言的故乡高密,为他的创作提供了很多的素材,包括历史或者现实的人物和事件,也有民间的传说故事。经过他的改造,人物成了小说的艺术形象,事件则成为小说的情节和细节。比如《红高粱》,主要描写的是一支民间抗日武装伏击日本汽车的故事,表现了一定程度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其中描写到的“共歼敌39名,其中有在平型关大战中逃生的敌板垣师团中将指挥官中冈弥高……烧毁敌军车四辆,缴获一辆”‚,其实是在高密发生过的真实事件。1938年日本大举进攻中国,在抗战期间,曹克明和他的堂兄曹正直率领高密西北乡的地方游击队,联合高密东北乡的冷关荣部,发动孙家口伏击战,这次行动中的人物和事件就构成了《红高粱》的主干。《红高粱》中“我爷爷”余占鳌的人物,是根据高密人刘连仁的真实经历改编的,刘连仁意外被日本人俘虏,押到日本做苦力,多次逃跑,多次被抓,最后躲到日本北海道的深山老林,过了十三年的野人生活,最终回归故乡。莫言的小说中有很多很残忍的杀人场面,很多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是来自高密历史,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高密的人们遭受了许多非人的待遇。莫言曾经说过,他在21岁之前,一心想逃离家乡,因为那里充满了孤独、饥饿、压抑和恐惧。但当他真的离开了家乡,才发现那些痛苦的记忆,为他的写作打开了一扇万能之门。高密故乡过去发生的一切,不管是他亲身体验过的、亲眼所见的,还是亲耳所闻的,都为他的小说创作带来了极大的灵感。像《丰乳肥臀》中有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细节,例如上官鲁氏把豌豆吞进胃里回家后吐出来给饥饿的孩子们吃的事例,就是取自莫言村里的人们的真实经历,历经人间苦难而绝不向命运低头的上官鲁氏则是莫言母亲的真实写照。
和莫言一样,福克纳也从故乡那里获得了丰富的素材。福克纳说过:“我的像邮票那样大小的故乡是值得好好描写的,而且,即使写一辈子,我也写不尽那里的人和事。”密西西比的奥克斯福是福克纳的家乡,他在那里度过了人生中的大半时光,然而在他的创作中,不像莫言以真实的故乡地名出现,而是自己虚构了一个地方“约克纳帕塔法”,去描写家乡的人和事。福克纳作品中的很多人物都可以在他的家乡人物中找到原型。在《福克纳传》中有提到,福克纳5岁的时候,家里来了一个黑人女仆卡罗琳,她忠诚、决断、善良、有主见、富有尊严感,对福克纳的一生,尤其是艺术创作上影响巨大。福克纳影响力巨大的一部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中的迪尔西,就是以她为原型的。迪尔西忠诚、仁爱、果敢,她用自己的爱心和责任去维系着就快要分崩离析的康普生家庭。傻瓜班吉的形象,也是来自福克纳身边的人。福克纳上小学的时候,有个老师叫安妮 钱德勒,她有一个智力上有障碍、要全程监护的弟弟,名叫埃德温,家里人经常把他关在篱笆后面,不准他与陌生人接触。他总是和他的姐姐妹妹们玩,直到30多岁才离去。《喧哗与骚动》中的班吉,几乎和福克纳接触过的埃德温一样,因为智障而被人看不起,就连家人也嫌弃,整天把他关家里。还有凯蒂,她身上带着的是福克纳暗恋对象、最后成为他妻子的埃斯特尔的影子,不同于传统的女性,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他把对埃斯特尔的美好幻想都放在了凯蒂的身上。莫言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那么福克纳就是一个会编故事的人,他对故乡的人和事可以信手拈来,再加以变形,就创造了崭新的形象。
莫言会说,福克纳会编,从故乡取材方面,莫言是利用现有的材料,对历史事件加以改变,而福克纳主要收取人物的原型,然后自己创造出新的故事情节。故乡对于他们而言,情感复杂,他们的悲与喜、爱与恨都深深扎根在故乡的土壤之中。现实的故乡,是他们艺术创作的源泉。
二、心造的故乡——故乡世界的守望
无论是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还是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都不再是他们真实的故乡,而是在保留一些真实的基础上,加上一些修饰,倾注自己的想象,以故乡为艺术创作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演绎着自己的历史和现实,将他们对生活的感受印象和理性思考都展现在描写对象上。从《我弥留之际》里福克纳第一次把他那神秘的原乡命名为约克纳帕塔法县和杰弗逊镇之后,福克纳一直在他虚拟的故乡里挥洒。福克纳在40多年的创作生涯中,写了19篇长篇小说,125篇短篇小说,在这些创作作品中,绝大多数都是关于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在这个小县里,福克纳描写了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个家庭的几代人的故事。《喧哗与骚动》中的康普生家庭的兴、家庭内部的尔虞我诈;《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中的父权主义、封建传统的禁锢;《我弥留之际》中暗讽美国南方农民的人性丑陋,还有黑人的故事、穷苦白人的故事等等,在福克纳创作的艺术世界里,都突出和强化了美国南方的历史和现实。同样,在莫言的小说创作中有近一半的作品都是关于“高密东北乡”的。高密这一地理概念第一次出现是在《白狗秋千架》中,自此之后,高密一词就频频出现在莫言的小说创作中。抗日战争题材的《红高粱》,讴歌母亲的伟大和无私的《丰乳肥臀》等,道尽了高密乡内外的许多平常人的悲欢离合。
其实,无论是苦难的故乡,还是苦难的乡民,都寄托了作者对故乡的守望。福克纳和莫言笔下的故乡,都是他们心造出来的,他们对故乡残败和苦难的描写,不是责备,而是深深的依恋和“恨铁不成钢”之怨。福克纳和莫言对故乡的情感是一样的,爱之深、责之切,但是他们造的方式是不一样的。福克纳比较注重保持故乡的“原貌”。虽然约克纳帕塔法县和杰弗逊镇是他虚构的,但是小说中提到的山川景物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他也保留了他本来故乡的社会生活现实。黑人、黑人生活和奴隶,还有庄园家族过去的辉煌,现在的衰落,他们的罪孽和遭受到的天谴,南方人的光荣与骄傲等,都在福克纳的小说中得到真实的再现。福克纳所呈现的南方社会,是实实在在的南方社会。相比之下,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就不是原来的样子了。和福克纳相反的是,莫言心造的故乡中只有地名是真的,其它几乎都是无中生有。有学者考证过,小说中提到的高密东北乡有的沼泽、湖泊、大河、山岳、一望无际的红高粱,现实的故乡一样都没有。而且,莫言故乡的期待比福克纳更高,对故乡的改造更随心所欲。他说:“我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就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变成了一个非常现代的城市,还增添了许多现代化的设施。……我敢于发生在世界各地的事情,改头换面拿到高密东北乡,好像那些事情真的在那里发生过。我的真实的高密东北乡根本就没有山,但我给它挪来了一座山,那里也没有沙漠,我给它创造了一片沙漠,那里也没有沼泽,我给它弄来了一片沼泽,还有森林、滑坡、狮子、老虎……都是我给它编造出来的。”�不像美国南方的人看到福克纳笔下的小县都会觉得熟悉,高密人看莫言的小说,不认识那是自己的故乡。这是莫言刻意而为之的。不管哪一种呈现方式,都无法忽略他们隐藏其中的乡土情结。
福克纳和莫言,对故乡都有一种又爱又恨的矛盾情感。在艺术创作里,他们都以呈现对故乡的怨居多,但是回到现实生活中,他们对各自故乡的爱是难以言表的。莫言说过,21岁之前,他一心想逃离家乡,因为那里充满着饥饿、恐惧和苦难,所以有关故乡的小说都是灰色调的,没有诗情画意和热情洋溢。他否定故乡的一切,他对故乡的第一情感是憎恨和迫不及待地想逃离。然而当他真的离开的时候,那里的饥饿和恐惧的回忆却成为他留恋的记忆。特别是久别故乡之后,再一次踏进生养自己的土地的时候,所有的情感回忆都变成了美好的。人的血肉和故乡是相连的,莫言生于高密、长于高密,他的精神是离不开故乡的。尽管在小说描写中有些场面过于残忍和暴露,但也表现了他对故乡人们苦难的同情。福克纳也是如此,对故乡的感情是爱恨交织的。一方面他赞扬南方人的勇敢、忠诚和自尊,尤其是对于南方的山水,他是很自豪的,在小说中也多次描写到南方的山川景物;另一方面,他对南方有一种恨,尤其是在奴隶制和种族主义上,福克纳崇尚自由和平等,有着强烈的人道主义精神。然而美国南方历来种族歧视严重,他在小说中赞扬黑人的忠诚和勇敢,曾经遭到南方人的仇视、攻击和嘲笑,说他背叛南方。谁知道正是因为深爱,所以才敢于揭露它的缺点?
莫言和福克纳,小说源于故乡,又超越了故乡,发展成为一种普遍性的意义。他们通过对自己故乡生活方式的描写,传达了某种带有普遍性的人类生存状况,将一般的乡情描写转化为对人的生存的领悟和发现。因为对故乡有所眷恋,才会有所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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