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看到弑母少年无罪释放,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无罪释放,合法,但是不合情,也不合理。这样的人渣,不等于是放虎归林吗?不是祸害吗?
有人说,还是该判刑判刑,该关押关押,给他应有的惩罚吧!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要保护人渣!
不了解事件经过的同学,先给大家简单捋一下。
01
12月2日,湖南沅江34岁女子陈某被人杀死在自家卧室内,身上有20多处刀伤,而凶手,竟是她的儿子吴某,12岁的六年级学生。
警察问吴某为什么要杀死妈妈,孩子说,自己抽烟被妈妈发现,挨了打,不满她管教太严,便杀了。
红星新闻的记者了解到,在砍死妈妈后,吴某并没有惊慌失措,反倒是做出了一系列冷血的操作:
带着2岁的弟弟吃饭、睡觉,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
正常接听母亲的电话,回复微信,甚至拿着妈妈的手机向班主任请假:“胡老师吴某明天请假行不?他感冒了……”
直到被人发现,他还能镇定地反驳“母亲不是我杀的,她是自杀。”
不知道你们怎么想,反正我看完这条新闻,寒毛都立起来了。
我不仅是惊讶于一个12岁的孩子能如此冷血,更惊讶于,面对家人质问,吴某明显不当回事,“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12月6日,因为吴某没有到14周岁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能进行拘留或进少管所,已经被警方释放。
是的,你没看错,公安局的凳子还没坐热,就啥事也没有的出来了!
当地教育局希望吴某家属将他“换个没人认识的学校”,再教育并进行心理疏导。
还真是应了吴某在接受询问时说的那一句“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12月6日,他要重返学校时,引起了其他家长的强烈恐慌和反对。
说实话,假如我孩子的同学里有个丧心病狂弑母的杀人犯,我也会非常恐慌。
首先,他已经开了杀戒,突破了做人的底线,以后遇到不如他的意的事,他再开杀戒就容易得多。
其次,杀了自己的母亲,无罪释放,他知道了,杀个人也就是在公安局里走一圈的事,完好无损地出来了,自己没问题。
再次,一般人犯了事,看到警察都会犯怵,而他却淡定地被拷上,甚至争辩:“我杀的不是别人,杀的是我妈。”
这次的事件,等于是给他的心理磨炼,让他以后更不怕事。
最后,我不相信这样的孩子会改邪归正,连亲生母亲都能杀,还有谁是他不敢杀的呢?反正他明白了,他这个年龄杀人不犯法,以后看谁不顺眼,就把他杀了。
这样的思想多么可怕。
更可怕的是,有些处在危险边缘的孩子可能会以他为榜样,可能会效仿。
家长们的担心不无道理,很多人都有下面的疑问:
影响多么恶劣!
哪个老师敢教他?
哪个学生敢跟他做同学,做同桌?
这样的孩子到了学校是去学习的吗?
杀了自己的母亲都不用担责,以后是不是更要肆无忌惮地欺凌同学?
自家孩子有这样的同学,这是与狼共舞啊!
魔鬼不分年龄,不论大小,都是魔鬼。
对于魔鬼,就必须严惩,不应设有附加条件。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变成“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是法律界的悲哀,是社会的悲哀!
因为狮子吃了人之后,它还会想着吃人,还会再吃人。
湖南弑母案,这个案例,是不是在告诉人们:杀人要趁早?!
显然,面对如何管控少年犯这个难题,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从法律上来说,这个审判结果一点错都没有。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这个12岁男孩身上就是“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警察也很无奈。
在这里有人提到还有“收容教养”,这是一项专门针对未成年刑事犯案人员的惩戒机制。
不过,一位深圳律师说,她接触的案子里,哪有什么“收容教养”,都是把孩子送回给家属,深圳会有社区工作人员协助矫正,但基本上是走个过场,没啥作用。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是,对于什么才算“必要的时候”,并没有详细的解释。
孩子的家长还能管教他吗?我可不这么认为。
因家里不富裕,吴某半岁的时候,父母就把他扔给爷爷奶奶外出打工,一年只能见两次面。直到弟弟出生后,他才搬到新房子和母亲生活。
至于父亲,关系更加生疏,难道要指望爷爷奶奶管?所以家庭管教没什么指望。
很多父母最不以为意的童年,恰恰是孩子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光,是孩子性格塑造的关键时期。
别让孩子的童年毁在溺爱里啊!
那“收容教养”呢?
最先报道这起案件的记者称,男孩的家属不是没有想过寻求政府的帮助,结果都被拒绝了。
就算达到了标准,中国“收容教养”的现况也不容乐观。
目前,我国很多省份根本就没有收容教育14周岁以下少年的执行场所。之前承担这一功能的工读学校,其数目也从最高峰的220多所,降到2009年时的67所,接纳的人数越来越少。(via@澎湃新闻)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一位叫曹彧的律师说,在国外,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视情况而定的。
像是美国,对小朋友并不会网开一面, 7至17岁的儿童是会被当做成人指控。
今年11月1日,美国一10岁女孩,为了阻止婴儿哭,她将婴儿摔在地上并不停地踩婴儿的脸。
尽管女孩一再称自己不是故意的,但她还是被控一级谋杀,将会面临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处罚。
回过头来再看中国,针对未成年人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非常完善,但真的会有人去具体了解,去身体力行的遵守吗?
未满14周岁,不负刑责,不能意味着犯罪者就没有责任了,也更不能意味着法律就放过他了。
如果放过他,那给孩子带来的唯一认识,就是自己这个年纪杀了人也没事,这才是最可怕的。
最后我有一个迷思,就算法律放过了他,他该如何跟自己的亲人相处,待他长大成人,如若有了良心,他又该如何自处?
这些现实的问题将成为他成长道路上的一个个鸿沟,难以逾越。
12岁的他,并没有真正的逃过一劫。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人类所有的愤怒,源自于自己的无能和无知。
读书教人明理,教人懂得感恩。
读书教给我们如何平和地看待问题,用温柔的眼光看待每一个个体。
孩子,我不强求你是学霸,但希望你是个好人。
孩子,你可以做学渣,但是别做人渣。
品行比成绩重要。
健全的人格比分数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