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快讯
7月13日上午,北京市集中调整2017年六项社保待遇标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本市2017年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集中调整方案,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提升了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促进群众增收。
其中,从2017年1月1日起,为北京市2016年底前退休、退职、退养的企业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770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开始补发,7月15日可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普涨50元后多缴多得 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按照人社部对全国的要求,今年养老金明确上调幅度为5.5%。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北京市此次调整遵循上述办法,首先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为贯彻多缴多得的原则,2017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同时,将退休人员2016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5073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3573元(含)~5073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3573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今年北京市继续向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倾斜。对在2016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35元至65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5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月最低工资首次突破2000元 失业保险每档上调80元
今日上午,北京市人社局宣布,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都进行了调整。
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475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7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今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890元调整为2000元,增加110元。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今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80元,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此外,北京今年继续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了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达43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