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的清晨,湖南湘乡某居民小区,文女士出门上班,却在路上被残忍杀害。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丈夫谢某,在文女士每天上班的必经之路上,谢某趁机从背后捂住文女士的嘴巴,用刀将其杀害。事发后,谢某已被警方抓获。
在此之前,文女士和谢某因感情矛盾自2020年开始分居,之后文女士已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本再过几天就是离婚案开庭的日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却等来了死亡。
其实谢某的杀人行为并非无迹可寻,早在今年3月,谢某就发了这样一条微博:
文女士在看到这条微博后当即选择报警,但最后仍未能阻止惨案的发生。
不得不说,本案中的谢某可谓把事做绝了。谢某和文女士结婚第二年,因为赌博输了钱或者喝了酒,就开始殴打文女士;3年前,谢某因赌博输了100多万,全家人卖房凑钱才把这缺口堵上,但是谢某仍然不改赌博恶习,甚至用文女士的手机进行借贷。之后几年则更是变本加厉,文女士也多次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但谢某的家暴及赌博行为并未因此得到有效约束。
谢某的父亲也颇感无奈,他得知儿子打儿媳后,虽多次劝说,但也没有别的办法,对于儿子的结局,他表示接受依法审判的结果。
这个案件一经曝光,不仅公众非常气愤,犯罪嫌疑人谢某的罪行也是受到了湖南省妇联的严厉谴责。综合全案来看,有几个点要和大家讲一下。
首先,为什么文女士多次报警却仍没能阻止惨案的发生?对于家庭纠纷,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警方一般不可能直接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通常以调解缓和家庭矛盾为主,受害人多次求救未果,最终惨死,实则是预警机制的缺失。但为防曲解,还是要补充说明一点,被家暴报警并非无用,也是极为正当的手段,因为警察的询问笔录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证明效力是非常强的。
此外当事人文女士除了报警、分居、起诉离婚,在本案中,文女士有1件事没有做到,就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①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②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③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④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由此可见,当我们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可以依靠法院的力量来保护自己,在此期间提起离婚诉讼便会让我们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此外,不要认为人身安全保护令很难申请或者申请下来也没用,对此我们是有成功案例的。
<为保护隐私,案情已作模糊处理>
2020年10月份,我们得知当事人被男方家暴的事实,遂立即展开调查,与当事人保持密切联络,指导当事人进行取证等一系列活动,并最终于2021年1月19日,经过缜密的质证、谈判、辩论,成功帮助当事人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明确表态禁止男方殴打、骚扰我方当事人及近亲属!
因此,在遭遇家暴时请记得要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如果遭遇本案这种极端的情况,还要随身携带必要的防护用品,以便在危机关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