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年,我和小家伙相遇。
相信没人拒绝得了萨摩纯真的眼神和烂漫的笑脸吧,可丽娜不一样,她是条“野狗”,混迹于东大家属楼下,修车大爷是她的主人。本该雪白的毛发由于常年不打理攒成了一缕缕,颜色也是白里透着灰,泥土的灰。我猜她是条老狗,没了小狗的呆呆萌萌,更不似成年狗那般伶俐。一米五见方的石阶台子就是她的家。
我和丽娜是有缘分的。初见,这条老狗就站起来冲我摇尾巴,我向她挥挥手:日后再见啊,我一定会考到这里的。再见,她的脖子上栓着旧麻绳,懒懒地趴着,我猜她一定不快乐。
被束缚着,还怎么释放天性。于是,我买火腿肠,为了让她开心些。
哦,原来丽娜挺聪明的。握手,拜拜,空中接香肠,这些有趣的技能是谁教的呢?渐渐,她成了我生活中的重要成员,耳闻什么新鲜的事都想起她。马甲给妞妞喂食板栗了,那我们也试试。下馆子不忘打包骨头,去超市流连于宠物用品区,我想我是真的喜欢这条老狗吧!
后来呢,我毕业了,终究要离开校园了,要跟老家伙告别了。去她那一米五的窝,只见个空碗。真好,主人知道外面雪大,让她进屋里暖和了。
那就这样吧,拜拜,我的萨摩丽娜,我的硕士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