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干了一天的活儿,但也说不上累,因为到这个岁数,想快也快不起来,无论做什么都像是在磨洋工。没有目标,没有规划,也没有实施的步骤,只凭着自己的心意,差不多就是在消磨着时光。
很年轻的时候做过点生意,肯定赚过,但也赔过。三十出头时被熟人诈骗近三十万元,公安和法院两头推诿,那年代公家办案还兴受害人拿经费,对方说是先拿五万办一下试试,不行再说。想想算球了,免得越陷越深。后来有人帮忙托社会大哥出面,更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其实,从此我心里便窝了口气。
快到四十岁那几年,半推半就被朋友拽进一桩买卖,实则那类需要精细管理的事情并不适合我这样随性的人,三年时间损失三十五万元,关键是外人都以为我从中赚钱了,以至于我只能把苦水吞进肚里。不过,那事难以收场之时,老天突然给我一个意外之财,不但能把我的亏空找平,还把我带进了另外一个行业。其时,正是温相放水四万亿的年代,大水漫灌也让我多少沾了点潮气,日子竟勉强过得去。
曾经有个更大的好事,不过当时我并没有动心,以至于过后想起来多少有点不甘。那天傍晚我去还了一笔六十万的贷款,回家路上资方的出纳急忽忽地打电话,说是业务办错了,不知道她的账怎么记的,反正不光把所欠六十万的账消掉,我的卡上仍然还有六十万元。听罢我让对方别着急,马上停车到路边的自动柜元机去查,发现卡上确实还有六十万元。于是,即刻按她的交待把钱还了回去。过后,有律师朋友听到这种情况,说其实是可以跟对方谈出些条件的,毕竟是对方的失误造成,他们应该承担些责任;要不你反过来试试,当你出错时金融机构会马上反脸——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还有一次,我拉着儿子去买电脑,路上在一家银行取了一万元钱。接下来就是国庆节长假,其间我接到有位女士的电话,说是我取钱那个银行的出纳,也是把账记反了,取一万弄成了存一万,里里外外我就占了两万元的便宜。她的口气很急切,说行里规定这种要真造成损失都得当事人自己赔,因为这个跟老公生气,一家人的节日出游都取消了。我说怎样才能帮到你呢?她说节后上班笫一天找我,有张票据让我在上面签个名字就行了,我说好。果然来找时,我十来岁的儿子还在车上坐着,她送给儿子一大袋旺旺系列食品,以至于儿子夸她这个人真不错。我心里想的却是,你爹这个人也很好吧。
当面签字时,那女士显得很激动,还要了我的联系方式,说往后要做长期的朋友。还别说,她后来真给我打过一次电话,寒喧几句后,我问她类似这种情况如果客户对赖他们有什么好办法?她说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相互商量求得谅解,也有人非要让银行工作人员承担些损失,通常也是破财免灾、息事宁人——我心想那何必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人要学松柏,穷且宜坚不坠青云之志,高风亮节落得个光明磊落,终归比招人耻笑和唾骂好上百倍吧?
海月 写于2024.10.10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