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奶奶都是语文老师,从小受他们影响,我很早就开始背诗词学古文。高考后,我本科顺理成章读了中文系,研究生虽然去了美国,可也选了为数不多的文科专业,阅读与中英文写作从未远离我。
事实上,我一直以来都很爱写作,却没有系统的开始与坚持,也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会签书。直到我毕业回国,留在北京工作,单位下班比较早,才开始想在工作之余拾起自己多年的爱好。
工作之余写作的半年以来,自己不知不觉写了20多万字,回头看看,其实写作或者读书都是贵在坚持。
留学期间,我曾在联合国纽约总部参加过短期项目,那里的人们论背景个个光芒耀眼,但并没有人会刻意去问,大家关心的,是你能为这里带来什么。这既是一种强烈的目的性,也是让你时刻审视自己的方式。在注册账号写文之前,我也仔细想过这个问题。所以,对于写作,我首先想说的,就是,你一定要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定位。每个人的经历有限,但又是无比独特而宝贵的,清晰而明确的认识你自己,会让你的写作之路事半功倍。
这个定位,包括你的文字风格、题材来源、受众和软肋。做任何一件事情都需要成本,写作也是。写文之后,我认识了一些作者,他们有的一天一篇,却并不出彩,有的几天一篇,却篇篇爆文。还有的虽然文章点击率虽高,却并不能吸引太多读者。
我写作的题材大概分成三类:故事、生活感悟和读书笔记。但我追求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有质感。
所谓文字的质感,重在文字的表现力和张力给人的感觉。不是所有的素材都值得我下笔,我理解的质感,须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写作本身是一个追寻和展现美的过程,所以语言要具有美感。用词典雅优美、充满诗意,行文气韵生动,以小见大。以前中文系的教授说过:“读小说就是读语言”,我也很看重语言。最好有天生的丝缎般的光滑和华丽,能在读者实现的接触和音韵的低吟中产生快感。
功底深的,能在语言上控制节奏和意境,推崇细节甚于宏大的结构,敏感而富有品位。有些人真的是天生的作家,会用属于自己的语言区详尽地描绘一级台阶或一片从树上凋落的黄叶,然后在读者有所期待的时候兀然而止。他们懂得简洁和留白,尽可能的用语言本身去推动和影响读者,让它们像暴力的棍子,直接而明确的击中读者的灵魂。
我喜欢有文字中有些韵律,常常融入一些诗词,我认为对我语言风格影响比较大的是蒋勋、木心、李碧华的语言。他们的文字美丽却并不空洞,细腻却饱含深情。
第二,写作是一种效果,而非性质,所以打动人心比单纯叙述事实更重要。
我喜欢记录一些生活中美的和温暖的事情,如果写故事,结局也都是美好的。可是我对故事的创造与想象力不是特别强,这是我的软肋。所以写出来的,基本都是亲身经历的事情,因为真实,所以感人。读中文系时,我学过很多写作技巧,比如语言叙述应该陌生化,比如魔幻现实主义的结合运用,但真正下笔时,我发现,如果故事本身已经足够动人,那就该摒弃言语的花哨与过多的修饰。当年看汪曾祺的《黄油烙饼》,边看边流口水和眼泪,类似的还有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文字就是如此的有力量,我相信,作者写下那些话的时候只是情感本身的流露,在用生命本身展示生命,只不过读者看后,发现力透纸背,处处春秋笔法。
想推荐的作家是蒲松龄,他是特别善于讲故事的人,一则则古老而诡异的故事,神秘而引人入胜。大家也不妨去看看茨威格的心理描写,再看加缪如何将哲学思想融入动人故事。
有时想想,自己常被自己的文字感动,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因为,一篇文章,如果连自己都感动不了,那很难证明你下笔时的用心,也很难感动到别人。我有几篇写爱情和亲情的文章,都是流着泪写完,完成后不是失落,而是一种情感的释放。有所触动,证明你认真对待过。
第三,细节是永远的追求。始终喜欢一种人,他们总会被生活中的细节感动,因为他们心里把美好织了网,所以才能网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温热。
一个故事能够被人认同和传播,并不是凭技巧和华丽的辞藻,而是故事本身。所以,如果写故事,我会注意刻画人物的动作和细节,少一些主观抒情,多一些生活中日常细微的小事。
我写过一篇记录爷爷奶奶爱情的,叫《世间的白头偕老,并不只是因为爱情》,里面从相识到相爱相处,都是很小的事,小到吃饭时的对视。朋友七毛之前的一篇热文《对啊,嫌你穷才分手的》也是两人的小事,故事结束,看的人却已经泪目。
那么如何去练习细节的刻画?要从点滴做起。我很喜欢收集和随时记录。我的手机里不知不觉已经有上万张照片,看到好的标语、物件、杂志上的话,我都会随手拍下,并且分类收藏。我们每天在微信公号和微博上也会看到一些好的文章或字句,手机截图或者复制也是比笔记更方便省时的做法。当然,我也随身带着小本子,以便记录读书或者灵光一现的片段。
此外,你还要时刻铭记,你所呈现的,并不只是一句话,而是一个完整的画面。文字的整体感和画面感很重要。
我从不盲目追热点,因为觉得它迟早会过期。也不会轻易写干货文,因为认为自己还不够去真正指导一类人怎样做事。可以帮人解决实际问题的文章固然有效,却难以让人反复回味并且常读常新。刚开始写文时,我希望自己的文章被更多人所看到所接受,而现在,我常常扪心自问大体知道何种类型的文章会成为热门,可依然有随着自己的心性只将真正有所触动的文字坚持写下去的勇气。
现在,我一般两三天写一篇,构思很久才动笔,写的时候心无旁骛,力求一气呵成。不写作的晚上就用来读书,因为不看书,会觉得自己没底气下笔。做自己喜欢的事,并能养活自己,一直是我所歆羡的生活状态。
关于读书,我不再赘述,总的来说就是多看经典作品。和很多人一样,我也把喜欢的书分成两种:有趣的和有用的。
有趣的,是我何时都可以拿来毫无压力的读。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我的风格。旅行时,下班后,睡前,翻几十页总会看到几个令你惊艳的片段。
有用的,是我必须全神贯注认真的去感悟与学习,这点必须结合你对自己软肋的认识来看。
这里想特别提醒大家的就是,请多关注下那些复合背景的作者的作品,比如潘富俊教授的《草木缘情》,他是一个有名的植物学家,又对文学有着深沉的热爱,所以,他书里对古代章回小说里的植物研究透彻,既有着植物学的专业知识,又有文学的优美语言。如同音乐一样,复调的人大都有着独特的魅力,多看他们,会在思维和感悟上都有新的认识。
很多时候我们做不好一件事,并不是因为能力不够,而是委屈自己做了不擅长的事,因为并不是任何事只要努力就能做得出色。所以,如果写作是你所热爱的事,你应该有信心去做好它。别抱太多功利心去想别人接受与不接受,多问问自己心里喜欢不喜欢。
祝大家阅读写作开心!
(此文为“简书 & 人民日报”读书会上的发言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