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刷朋友圈的时候看了一篇文,写的是她和他先生,十年爱情,相濡以沫。她的先生在十年间一直对她呵护倍至,浪漫温情,越发卓著。
看完这文,我突然就想也写两句,来记录我和他之间所谓的爱情。
称之为“所谓的爱情”,那是因为我们的认识相处,从一开始就烟火味十足,浪漫乏善可陈。以至于让我这个一向号称“爱情至上”的人,也无法清楚确定,我们之间,那日复一日维系的炊烟四起的生活,能不能称作情与爱。
朋友的文中说,她从不称呼对方为“老公”。 因为“老公”这词原意清浅。
我也从来不唤他为“老公”,倒没有什么对“老公”一词褒贬的考究。却是不知为何,羞于启齿,从来叫不出口。然而,像“哥哥”、“粑粑”之类的昵称花名,倒是从未断绝过。仿佛不将他在口头上变成一个与我有血缘交染关系的人,今生便无法再与之吵闹羁绊下去。
朋友的文是为纪念十年婚姻。细数我们的第一次结婚,第二次结婚……(当然还没有第三次结婚。)怎么也不够十年。自相识那天算起,却恰恰刚好十年。猛然惊觉,我们居然忍受了彼此十年的蹂躏,却不自知,竟也生出了相濡以沫的味儿。
看《浮生六记》的时候,特别羡慕沈复与其妻那些年的花前月下,诗情画意,才情烂漫。
我想,如此情怀,大抵我们都会向往。只是,浪漫在我们的生活中真的是太少,屈指可数。记得那年他给我的第一捧花,是我要了七八年才要得的第一次,好在后来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这算是调教出了结果,总归幸运。好在我善于满足,也不管那些花是我苦口婆心与之相邀的,还是他信手从春日郊区田边采的,还是路过人家的花园他顺手为我摘的出墙之蕊。只要是有,我就欢喜。
我向来喜欢支使他为我端茶倒水。喜欢他漫不经心地给我和孩子剪指甲。喜欢他在每次我洗完澡后给我递浴巾,披浴袍。喜欢他在给我吹头发时不耐烦地拨弄我乱窜的头。喜欢在打扫屋子时把他当做情绪发泄对象,一边打扫一边念他。喜欢总是莫名地和他想到一处,买了相同的东西回家。喜欢他纵容三十几岁的我在他面前骄横跋扈地撒娇。——也就应了那一句“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的赞歌。
我也希望,我们可以有一个十年,两个十年,三个十年,四个,五个,六个……
这样我就可以折磨你到白头,而你也可以宠我,一世,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