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彩礼,买房也不必要加我名字,但我有三个要求,女孩子说完自己的条件,男孩子不高兴了。
现在结婚的小夫妻,车子可以缓一缓,但彩礼和房子是必备的,彩礼钱一是看当地风俗,二要看双方的经济水平和女方的要求。有些女方好说话的,家里不差钱的,也就不会计较太真,但也有的两家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
小琼和袁源既是大学校友,又是一对情侣,毕业后,结婚就被父母拉上了日程,考虑到袁源还要在市区贷款买婚房,小琼和父母商量就没有让袁源再拿彩礼钱。由于婚后还要小琼共还贷款,小琼就让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袁源的父母一听不高兴了,说房子是他们自己买的,万一将来出了什么事,房子就要被分去一半,这样的荒唐事他们才不会干。
这些话让小琼很伤心,自己的彩礼钱都不要了,男方却不肯退让一步,而男友袁源也是强调一句话:“房子是我父母出钱买的,我听他们的。”
还没结婚,袁源就站在了他父母的那一边,这要是结婚了,还指望他会跟自己一条心吗?小琼想了想,与其以后走进一个矛盾重重的家庭,不如现在把事情说开说透说明白,这个婚能结就结,不能结就早点散伙,大家互不耽误。
下定了决心后,小琼对袁源说:“彩礼我可以不要,房子也不必再加我的名字,但我有三个要求,你必须得答应。”“你说,只要我能做到,一定答应。
小琼说:“第一,婚前做财产公正,谁的钱就是谁的。第二,我父母不用你管,你的父母我也不会赡养。第三,一切开销AA制,家庭支出共同承担,房子的贷款你自己还。”
这三个要求不算高吧,算是公平和理吧?然而袁源还是慌了,干嘛?他还指望小琼帮他还贷款,将来照顾他的父母呢。
难道所有的好事都要让男方占全吗?人家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就该白白的送到你家给你还房贷,给你养儿女,养父母吗?为人若是太自私,太斤斤计较,怎么能保证婚姻的长久和美满呢?
一个不能给妻子安全感,反而处处想占女方便宜的男人,不要也罢。大家对于此事如何看待呢,小琼的做法合情合理吗?大家来说一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