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25—1965.12.15)
这本书,一直让我看得有点压抑。毕竟自己是个俗人。无法理解艺术家那种对艺术超凡脱俗的追求。
但是我感受到,人一旦被魔鬼附体,灵魂出窍,实在有点可怕。
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过着优越的生活,有娇妻,有儿女。这是看上去多么美好幸福的生活。他的生活看上去一直平平淡淡,没有什么风浪灾难。而且人已经到了中年,毕竟也过了追求梦想的年龄。
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莫名其妙的就抛妻弃子。离开他优越的生活,去了陌生的城市。开始追求他的梦想——画画。
他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长毛最尖,衣衫破烂,食不饱腹。还差点病死在旅馆里。幸好,一个同情他的朋友救了他,把他带回家,治好他的病。给他吃穿,还让他在自己画室里画画。可是,他忘恩负义,既然抢人家老婆。把朋友从自己家里赶到大街上。更可恨的是,他抢走别人老婆不说,还让为她付出一切的女人自杀身亡。他不但不内疚,还觉得别人都是蠢货。
人人都恨他,厌恶他。他没道德没良心,没人性。他不热爱生活,不爱钱不爱名。他几乎什么都不爱。他就只知道,他就是要画画。为此不顾一切,也可以舍弃一切。那是他想要的,他全力以赴。他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评论,他什么都不在乎。他只想画出他心中看到的一切。
为了更好的接近画的真相,画出自己对美的那份最高追求。他跑到荒无人烟的山里去,过着野人一样的生活。最后得了麻风病,又瞎了眼睛。他穷到买不起画纸。又不允许他和人群来往。他只有在自己家的墙壁上画画。最后他瞎了,他就看着自己的作品。那是他最后一副作品,也是他最完美,最理想的作品。他找到了自己的理想,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懂了自己,懂了自己看到的那个世界。最后他死了,他要求把那副画也烧掉了。他知道没人会懂他的画,就如没人能懂他一样。他也不需要别人懂,也不需要别人玷污和评头论足。
他是个渣男。却又是个伟大的艺术家。他的伟大就在于,敢想敢做自己想做的事。为自己喜欢的事情而活着,追求着。并且自己不依靠他人。而是依靠自己仅有的能力,一步一步,用尽毕生的努力和心血去实现它。
这一路上,他经历多少艰难困苦,煎熬折磨。多少生死的考验。可是,他从不放弃,也从不怀疑,更不会因为外界的原因而迷茫无助惆怅过。他从不抱怨,无论生活多艰难,梦想之路多痛苦。他都依然按照自己的方式和节奏。一步一步的走下去。并且为之付出生命。他死之前并没有成名,画画也没有给他带来财富和认同。
可是他死后,却成了天才。他的作品价值连城。多少人这时候才知道自己原来瞎了眼睛。错过了发财的机会。
我实在不能理解,一个人为了梦想可以疯到这步田地。怎么可能脱离生活,那些肚子饿得咕咕叫,冷到浑身发抖,痛到不能忍受的时候,他是怎么熬下去的。再怎么说,你得保证自己生活可以无忧的情况下,才能有资格去追求所谓的艺术。
可是这就是艺术。艺术就是让自己为之去经历,却亲身体会。把自己拿到火里面去烧去烤,你才能明白那是什么味道,什么感受。才能用自己的画笔表达出来。
虽然到最后,我还是无法感受那艺术的伟大和魅力。但是,他让我也明白了。
一个人想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喜欢做的事情。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生活。你必须得付出,目标明确,专心致志。一旦找到方向,就得一头走到桥那头。没有后路可以退,也不用去质疑自己的选择。只要那是你确定你想要的。你必须得战胜一切道德舆论,他人眼光,生活阻碍。而且你哪怕付出一切,都可能不会成功。但是,成功只是一个结果。而这个过程中的追求,探索,发现,成长,才是享受。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而成功的定义,也是因自己而去定位。绝大多数人都是活成了别人想要看到的成功。他们所追求的也是别人能看到羡慕认可的成功。而只有少数人,才可能有勇气,有力量活出自己想要的成功。
人这一辈子总是不长。前半生,几乎都在为生活而生活。不太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到了下半生,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可是又有了家庭生活必须的责任束缚自己。很难再有勇气去追求自己的梦想。换一种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也总是会权衡利弊,患得患失得去计算,成功的机会有多少?这是绝大多数的选择。这好像也才是生活啊!
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在满地是六便士的地方。却能抬头看见月亮,而月亮也只照亮那些能在黑暗中只看见它的灵魂。让他在黑夜里如闪电一般闪着自己耀眼的光芒。照亮整个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