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推理小说《替》| 十六、收网

天亮的特别早,似乎是故意想把人叫醒。6点多钟的时候,老倪便在保姆的陪同下接走了小宝。送走了前岳父,医生把屋子简单收拾一下便也出了门。蹬蹬下楼的时候,他隐约听见了“呜呜”的警笛声,急促的声响由远及近,靳鸿傧不禁放慢了脚步。刚走到楼梯口,他便被缪义欣拦下了。警官声称要带医生去见一个人,他还特地强调要是这次没能见上面,医生将会抱憾终生。起初,靳鸿傧还稍显犹豫,最后还是一言不发地上了警车。


警车又一次驶入了紫渊山庄,不同于以往,这次同时开进了三辆。鱼贯而出的刑警们分别把手在酒店的每一个出入口。陪同缪义欣走进会客厅的警员只有柳川嵘一人,此外还有一个人也被带了进来,那便是靳鸿傧。

“大队长,你们怎么又来了?这位不是前阵子来我们酒店的客人嘛,他怎么也来了?”

“杨悦晴,我们怀疑你蓄意杀人,这是拘捕令。”柳川嵘说着掏出相关文件,并把它展示在了经理的面前。

“这……这是开玩笑吧。”

“和我们走吧。”

“说我杀人,有证据吗?”

按照司法程序,缪义欣可以直接把杨悦晴拘押起来,所有后话都留到审讯阶段再说。可不知是因为老同学的缘故,还是出于其他的考量,警官决定当下揭晓所有谜底。于是他摘下了警帽,娓娓道来:


“要证据是吗?那你可得听好了。倪仙燕遇害时,我们在对面房门的猫眼上方发现了两道残留的胶渍。而宋科贤被害时,他的对门可是干干净净的。为什么犯人会做出如此前后不一致的行为?这不是很奇怪吗?

我当时想到的有两种解释。一是,336对门——335房间里的阮淮冰熟知犯人的相貌特征,于是靳鸿傧和吴春秀便成了嫌疑人,他们一个是阮淮冰的同事,一个是阮淮冰的邻居。此外,还有另一种解释,犯人在杀害宋科贤前有能力把他安排在一个四周都是空房的房间。而你,杨悦晴,正是当晚为宋科贤办理入住的人。客人原本是要住便宜点的大床房,是你以免费升级为由坚持把他安排在了豪华间。分割尸体会产生不小的动静,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而3楼西边的豪华间正好有一片都是空着的。”

“即便你说的都是真的,又怎么样呢?总不能因为这些就把我定罪吧?你难道忘记了,还有一个叫田仄伦的人也来过酒店吗?”杨悦晴煞有介事地反驳着,她并不知道好戏才刚刚开始。

“没错,案发当晚不仅宋科贤来过酒店,还有一个叫吴春秀的姘头也来到了酒店。宋科贤死亡时,你杨悦晴去了客房部处理客人的投诉,前后15分钟。经证实,你在客人的房间呆了大约5分钟,从前台到客人房间来回5分钟,还有5分钟的时间,你声称去了趟洗手间。与此同时,靳鸿傧正和同事阮淮冰呆在一块。田仄伦则当时已经离开了酒店,而吴春秀则还未到达酒店。田仄伦和吴春秀想要躲开大堂监控进入被害人房间,只能通过攀爬阳台的方式。如果把这种高难度的作案手段排除,那么四个嫌疑人中,只有你有机会杀害宋科贤。没错,只有你。

那晚倒是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因为田仄伦的到来。如果当时让他顺利找到宋科贤,指不定会发生什么,要是因此导致被害人的客房被旁人关注,那么你的计划便会被彻底打乱。所以当时你才咬紧牙关,没有透露出宋科贤的房间号,当然你用来作为挡箭牌的理由是要保护客人的个人隐私。出乎你预料的是,田某人居然通过询问服务生,自己找到了被害人所住的302房间。他敲了半天门,无人应答,便悻悻离去。恐怕直到这时,你才松了口气。事后向警方提供线索的时候,你将计就计,不仅把田仄伦的信息报给了我们,还添油加醋,混淆视听。”

“那你倒是说说,如果我是犯人,怎么能在短短的五分钟内,完成分尸并转移走了尸块的大工程呢?”杨悦晴向缪义欣抛出了第一个难题。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得先从那张失而复得的336房卡说起。客人办理入住时应该收到2张房卡。可在倪仙燕遇害时,我们在她入住的336房卡只找到了其中的一张,另一张却不翼而飞了。因为这房卡被犯人带走了。可是犯人为什么要拿走被害人的房卡呢?如果是为了避免留下指纹,那把房卡擦拭一下即可。要知道,把被害人的物品留在身边,会增加犯人暴露的风险。更为蹊跷的是,这张消失的房卡却在8天后又鬼使神差地出现在了被害人宋科贤所住的302号房间里,准确地说,是在他的公文包里。这又是为什么呢?”

缪义欣瞅了一眼对面的靳鸿傧,接着说道:

“这其实是犯人给我们设下了一个局中局。大家应该还记得,302房间的墙壁上留下了‘justice’的英文,意为正义。它给了旁人一种先入为主的印象——那便是宋科贤生前做了罪大恶极的事情,所以被人裁决了。而336的那张房卡又非常适宜地出现在了宋科贤的公文包里。这就会不免让人以为宋科贤就是拿走336房卡的人,时间就是他在杀害倪仙燕的时候。这便是犯人给我们设下的第一层骗局。

不过这个骗局只是一层掩护色,也很容易被识破。因为我们对这张336房卡进行指纹鉴定后发现,上面只有倪仙燕和宋科贤的指纹,却没有帮其办理入住的服务员的指纹。这就说明了犯人是在倪仙燕案发后,先擦拭掉了房卡上所有的指纹,然后又粘上了倪仙燕尸体的指纹。一周之后,在302的房间里,犯人又故技重施,把宋科贤尸体的指纹给附着了上去。指纹的漏洞坐实了这样一个事实:拿走336房卡的人就是这两起案件的凶犯。况且,倪仙燕和宋科贤的死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被人砍去了鼻下至上颈的部位,心脏和其中的一只手也都被人切割后取走。这似乎更加证明了两起凶案的凶手是同一人,或者说是同一伙儿人所为。一开始我就是这么想的,但这正是犯人给我们设下的第二层陷阱,也是局中之局。”


杨悦晴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她还是保持着她一贯的举止气场。为了那个要被保护的人,她必须时刻保持冷静。

“在酒店这种人员密集的地方,实施团伙犯案被人发现的几率很高。当时主要的怀疑对象就是杨悦晴、靳鸿傧、田仄伦、吴春秀四人。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一下,因为一起斗殴事件,我意外了解到田仄伦会晕血。所以他就不可能实施分尸,特别是在第一起案件中,死者失血量相当惊人,这绝对超出了田仄伦心理承受的范围。即便他要杀害倪仙燕和宋科贤,也不会亲自动手。

在第一起案件中,倪仙燕死亡时,田仄伦没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而杨悦晴你是在死者死亡大约5分钟后才去了3楼的客房部给靳鸿傧送蚊香液,来回也就10分钟。看上去你没有时间参与分尸。如果两起凶案的犯人是同一人所为,那么因为杨悦晴在第一起案件中被洗清了嫌疑,所以第二起案件理应也与她无关。这便是第二层陷阱发挥作用,混淆视听的地方。我说的没错吧,靳主任?”

靳鸿傧没有搭话,似乎在等待着对方出错。

“真相很简单,这两起案件的凶手不是同一人,而是同一伙儿人。”

“可是刚才说了,不太可能是同伙同时作案。”靳鸿傧终于开口说话。

“不能同时犯案,不代表不能共同犯案。明白这两点之间的区别吗?说白了,犯罪是由你靳鸿傧和杨悦晴两人共同实施完成的,只不过杨悦晴负责杀人,而你靳鸿傧负责分尸。等到杨悦晴下班后,她再去到你靳鸿傧的房间,带走尸块和作案工具。你们在不同的时间段完成了看似不可能的杀人分尸作业。”


“缪义欣,你够了。诋毁我就算了,还要污蔑我们酒店的客人,这传出去,我们还做不做生意了?你是一个公职人员,请注意自己的言辞。况且,我独自一人面对宋科贤的时候,怎么可能杀了他?”

杨悦晴说话时,鼻下的赘肉不自觉地抽搐起来——这是气急败坏的先兆。

“看来我不把实情都说出来,你是不会放弃狡辩的。17号当晚,宋科贤入住了你给他预先排好的302房间。我想房间里的某个物件早就被人动了手脚。哼,没错,就是灭蚊灯液被悄悄换成了麻醉药。身为外科医生,靳鸿傧想要弄来这些东西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我猜想宋科贤遇害前正坐在椅子上,而他脚下的麻醉剂却在悄悄挥发着气体。用不了一会儿,被害人便会昏睡了过去。这也正是为什么田仄伦在302房间外一直敲门,可里面一直没有回应的原因。所以即便你杨悦晴一个女人,也能用绳索把被害人给勒死。不是吗?

宋科贤办理入住登记的时候,恐怕你只给了他一张房卡。事后你用另一张房卡来到302房间。拧开房门前,你就带上了工作用的手套,目的自然是为了避免留下指纹。进屋后你先把空调设定为除湿通风模式,为的是降低房间里迷药的浓度并且去除异味。不过正因为如此,就在你勒死宋科贤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个意外。本来已经进入昏睡状态的被害人居然挣扎起来,并用手抓伤了你的胳膊。所以你在案发的第二日,罕见地穿了一件长袖,为的就是遮盖伤口。在勒死被害人后,你便来到走廊另一头的334房间,把302的房卡通过门底的缝隙给悄悄塞了进去,同房卡一起塞进去的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明你被宋科贤的右手抓伤了。而靳鸿傧当晚离开302房间时,就已经挪走了原本放在门口处的地毯,目的就是使房卡能顺利地被递进来。”


说着说着,缪义欣又把目光从杨悦晴那儿转移到了靳鸿傧身上。

“之后便轮到靳主任大展身手的时间了。”

“我?怎么可能?如果是我分尸,我又是怎么处理身上的血迹的呢?你可别说我在浴室简单冲洗了身子就能瞒过你们警方。”

“是啊。如果你分尸过后在被害人的浴室里沐浴清洗,那么浴室里多少应该能提取到你的毛发或是皮屑,可事情并不是这样。如果你是回到自己房间后才完成了清洁工作,那么走廊和你的浴室里都应该残留一些血渍。可是鲁米诺试剂并没有在这些地方检测出阳性的结果。这个问题在案发伊始困扰了我很久。不过后来我听说,你是一个洁癖的人。比如,你在吃龙虾前会去刻意洗手对吧?还有你即便入住五星级酒店,也会使用一次性床单、枕套被套。这类物品延展开来所能覆盖的面积很大,不过折叠后的体积却很小。你在住店期间还收到过一份包裹。据我们调查,那里面正是各种一次性床上用品。为什么你会选择临时购买呢?因为先前从家带去的恐怕已经不够用了。

没错,就是你靳鸿傧在吃完夜宵后,带着房卡、小斧头以及一次性被套、床单、枕套溜入302的房间。我猜想,你是把一次性被套蒙在身上,把枕套套在胳膊上,又用胶带把它们稍作固定后,就可以自由行动了。你把宋科贤从椅子搬到床上,然后就开始肢解尸体的工作。对于外科医生而言,切割尸体时绕开那些主动脉血管应该不算一件难事,至少不会弄得血液四溅。加之有塑料薄膜的包裹,血渍也不会沾染到你的身上,同时你也不会留下指纹。你将宋科贤鼻下至上颈部分和心脏切割下来。因为得知杨悦晴的小臂被抓伤了,而你又担心宋科贤的指甲缝里会残留杨悦晴的皮屑,所以你不得已带走了被害人的右手,这便与上次犯案时带走倪仙燕的左手有所不同。之所以没有像上次犯案时那样去进一步肢解尸体,是因为倪仙燕遇害当晚下起了雷暴雨,有雷声可以做掩护。这次为了不节外生枝,你便只能作罢。

在你分尸的时候,也发生了一件意外,那便是吴春秀的造访。因为一周前倪仙燕陷入的口角,你意外知道了吴春秀和宋科贤的关系。一周后你果断回复吴春秀,让其去酒店大堂等待,目的就是要利用酒店监控留下对方的影像资料,企图让案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你将宋科贤的尸块分别装入预先准备好的小塑料袋里,又在墙壁上留下了‘justice’的字样。之后你脱下一次性被套,枕套连同作案工具一并在302的浴室里做了简单的清洗。随后,你把它们放在空调下吹干。这期间,你又换上了新的一次性手套,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沾有倪仙燕指纹的房卡,把宋科贤的手指也按在了上面。最后你把这张房卡放进宋科贤的公文包里。”


靳鸿傧直直地愣在那里,他意图反驳,但似乎又有难言之隐。倒是一旁的杨悦晴主动替靳鸿傧辩驳了一句:

“别人的包都是那么容易打开的吗?”

“杨悦晴,你很聪明,这句问的也很是巧妙。其实你一定想问,宋科贤的公文包是带密码锁的,一个外人怎么会知道他的密码,对吗?虽然我们根本就没有透露给你们关于宋科贤公文包带锁的信息。没关系,我就直说了吧。一种可能是那公文包本来就是打开的。另一种可能就更简单了,靳鸿傧自己试验出了真正的密码。密码锁不过是一种心理诡计罢了。

这就好比汽车看上去给人安全厚实的感觉,可有些日系车受到轻微撞击,也会产生挤压变形。有些东西就是会给人与其自身并不相符的印象,三位密码锁就是其中之一。这锁总共有1000种数字组合,从000拨动001,再按一下按钮,只需要很短的耗时。假设这一系列操作仅仅5秒钟,那么试验完全部的1000种组合也不过5000秒钟,约合1.38小时。说白了,这种三位密码锁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玩意。不过是被人做成了锁具的造型,便形成了牢不可破的假象。其实破解它既不需要多高的智力,也不需要太久的时间。打开公文包,把336的房卡放进去只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事情。不过一旦完成这一操作,在洗刷你们俩嫌疑的同时,还能诱导警方去调查宋科贤的身边人,比如吴春秀,没错吧?

注意到你离开336房间时,空调还是在除湿通风的状态下运行,恐怕是为了消除挥发在空气中迷药或是麻醉剂残留的异味。其实你很想在尸体被发现前,把空调关上或是改成制冷。只不过要是异味没有去除,恐怕更容易被警方所怀疑。”


“缪警官,我提醒你,你刚说的又是尸块,又是作案工具,又是塑料薄膜,这么多东西怎么可能被堂而皇之地带出酒店?酒店大堂可是布有监控的。而且…….”

杨悦晴的话还没说完,便被缪义欣那更加高亢的声音给斩断了:

“而且,客房部的出入口都有监控。他靳鸿傧这些天出入客房时连个包都没带,而你杨悦晴每天进出都只背了一个小挎包,是不是?”

“是……”杨悦晴软绵绵地答应了一句。警官既然能主动提出问题,自然留有后手。

“原因很简单,这些东西虽然是在同一时刻被你带出酒店的,不过却是分开放置的。我想一次性枕套,被套和作案用的小斧头还有蚊香液,都被放入了你的挎包里……”

瞧见缪义欣故意停顿不再讲话了,杨悦晴仿佛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她忙不迭地又质问了一句,“那尸块呢?那么多尸块不可能放进衣服口袋。而且18号下班后,我穿了一件短袖衬衫,只有裤子有两个口袋。这又不是冬天,衣服里怎么还能藏着掖着东西?”

“真是这样么?你刚说自己穿了一件没有口袋的短袖。那再请你描述一下当时穿着的裤子呢?”

“就……就是普通的喇叭裤呗。”

“通过对比之前的监控录像,我注意到了挺有意思的一点。那就是你只在11日以及18日,也就是两次案发后才身着喇叭裤离开的酒店,而在其余的时间你要么穿长裙要么就是普通造型的长裤。而在你家搜查的时候,明明记得你有很多条喇叭裤。为什么这么喜欢穿喇叭裤的你最近却不怎么穿了呢?原因很简单,这阵子你不想让人看见喇叭裤,除非犯案的时候必须得穿。没错,喇叭裤就是你运输尸块的工具。”

杨悦晴不再说话了,一副哀莫大于心死的落寞。

“靳鸿傧应该是把尸块分开装入了不同的塑料袋里,而你杨悦晴在下班后换好了便装便直奔靳鸿傧的房间。你们用宽胶带把装有不同尸块的塑料袋分别绑在了杨悦晴的脚踝上方。因为喇叭裤膝盖以下部分缝制的异常肥大,因此即便小腿‘粗’了好几圈,也不会被人察觉。你正是利用了喇叭裤的构造,大摇大摆地把尸块带出了酒店。还记得我们第一天见面的时候,你有下意识地揉捏小腿肚子。那应该就是双腿‘负重’运动后疲劳所致的后遗症吧。”

细节出卖了真相,无处遁形的感觉。


作者:尚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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