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不是时间过去了,它就过去了的。在伤害及肇事者的心理上,那似乎永远都残留着一个伤疤,随着时光的流逝它或许可以结痂,但是印记却是无法磨灭的。比如说:似乎是在童年的一段记忆,可以大致把它总结为:偷衣服。
小的时候我家境贫穷,家里孩子又多,父母为了养活我们几个已经是拼命忙的焦头烂额了,对于孩子各年龄段对于物资和心理的需求,他们自是无暇顾及。我们所穿的衣服,大都是从表姐或堂姐那里被淘汰下来的,能够被分到这些旧衣服在我当时的心里上,已经是感到特别的荣幸和欣喜了;表姐家有钱买来的衣服也都是款式不俗、价值不菲的,所以即使是旧的穿在身上走在乡下的孩子群中,心中也不免有种虚幻的优越感;我与现实经济收入相互矛盾的审美观可能就是在接受这样一件件款式不俗、价值不菲的旧衣物中慢慢形成的;轮到父母给我们买新衣服,可能一年中的过年或者换季的时候才会有那么一次。
但是后来,表姐渐渐的长大身体的变化也很小了,被淘汰下来的衣物也就很少了,妈妈是怎么解决我们衣物的问题,至今是已经记不清楚了。只是记得有一年的夏天,我也可能是带着妹妹一起去我妈妈的姐姐(我们管她叫姨)家里走亲戚,走的时候在他们屋里杂乱的堆放着一堆的衣服里,我精挑细选几件自认为还不错的衣服,装进了我的行李包里,然后就不辞而别;错就错在不应该不辞而别,更不应该隐瞒拿衣服的事实,也许是虚荣心在作祟,也许是受与父母特殊的相处沟通方式的影响;这件事情就这样鬼使神差的做了,引起的后果在亲戚圈也是惊天动地的。
不辞而别后,我辗转回到姥姥家。在姥姥家里住的那时间里,有一天听到表姐追寻来找衣服的风声:说我偷了她刚买的新衣服。霎时间就觉得自己要变成了“过街的老鼠”,被众人喊打。在表姐或是搜查罪证的气势来临之前,我悄悄的找了个角落把所有的衣服都烧掉了,连渣都不剩。我当时的心理就是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绳之以法,这让我凄苦的父母也颜面无存。搜查的行动还是气势汹汹的到来了,那阵势仿佛像是要抓到罪犯立即把她凌迟处死一般。
我暗自庆幸销毁了所有的罪证,在大家百般的搜查和咄咄逼人的逼问中,我终于还是坚守住了最后的阵地,保住了最后的一丝尊严。但是在众人心目中也许早就认定了这事情就是我干的,从此我便臭名昭著(也许本来也没什么美名的)。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一度认为自己就是人们眼中的“坏孩子”,一无是处的“坏孩子”,也曾经因此一度萎靡消沉。甚至于几年后,十几年后我都不曾在心底承认过此事,因为没有做好承认后应对的心理准备。
我那本就联络不怎么密切的表姐,本就是蜻蜓点水般的亲情,也因此变得愈发疏远了;这在许多年以后看起来,确实很是司空见惯,因为比这更亲密关系的、经常住在一起的关系疏远了也是很正常的。
许多年后的有一天,在另外一个表姐家,偶然间碰到当年兴师问罪的那个表姐,我竟然莫名的冒了一身冷汗,可见我对此事的心虚程度始终都在。抑郁症之后,很多事情都记不得了,但是那种被兴师问罪时的感觉,却一直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