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应该有有效期吗
上述材料通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终得出来结婚证书也应该有有效期的结论,但是该论证在论证方法推理过程中存在多处不妥之处,分析如下。
首先作者只看到了结婚证作为一个证书与其他类别的证书如驾照,营业执照,身份证等之间的相关性,忽视了两类证书的不同点。驾照,营业执照,身份证是持有者技能,资格或身份的证明,随着时间的流逝,持有者年龄的增加,客观条件的变化其掌握的这一技能,资格,外貌也很有可能变化,且这一变化对社会和公众有很大的潜在影响,如果不及时更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结婚证是夫妻双方同意共同生活的一种契约,其有效期应就双方意愿而定,夫妻双方不愿意共同生活同意离婚的时候,结婚证的有效期也就到头了,通过法律规定一个普适的有效期实在是画蛇添足。选择离婚是双方的自由结婚证失效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因此不可与驾照等同一而论。
其次,重新办理存续手续一定可以使得男女双方定期审视自己的婚姻生活吗,可能部分人会,但到时肯定把这一手续当作走过场的也大有人在,而且在审视时有人可能只能看到自己的付出和对方的缺点而不会思考自己有没有亏待过对方,这对今后二人的婚姻可能只会有弊无益。同样的,让双方再说一遍我愿意,就能提高双方的责任感吗?形式终究还是形式不能改变一段婚姻的实质。孩子的抚养问题,养老问题,家庭财政问题,双方的性格问题不能都在一句我愿意中就能烟消云散。
最后,让一些垂死的婚姻自然死亡就能降低离婚成本吗?或者如果一句我不愿意就能解除婚姻关系而不必负担任何离婚成本,对婚姻双方真的公平吗? 没有违约成本必然会加重婚姻中的道德风险,且离婚可能不仅是夫妻双方的离婚,还会牵涉到孩子和双方家庭,因此让婚姻自然死亡不仅不切合实际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综上,由于材料在推理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逻辑漏洞,无法证明其结论是有理有据的,因此还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