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是一个“博爱”的水瓶座。当然,那时候的博爱,仅仅体现于某种花痴,经常为美人们的颜值而倾倒。
大学专业,新闻采编。第一节专业课,老师说,你们不仅要做专家,还有做杂家。这句话,记在心里整整六年。可能是因为记得过于深刻,往后几年里,兴趣开始往横向发展,大家常玩的,不常玩的,我都爱去倒腾,然而,百样灵而无一样精。
2013年的时候,《行尸走肉》极火,抱着对丧尸片的好奇,也兴致勃勃地看了一季多。然而之后难以置信的是,第二季第五集,我整整花了两年多才看完。经过这一件事,我开始在想,我是不是太浮躁了?是不是我也应该,去专一培养一项兴趣爱好,而不是什么都沾一点。
这个问题困扰我许久,直到前几天,开始想通。源自于一件小事:
那天晚上,我如以往点上檀香,打开酷狗。备好笔、墨、纸,打算练练字。然后写了大概十来分钟,也不知道是音乐不够好,还是檀香忽然味道太浓,总之心开始一点点浮躁,字越写越丑,到最后,原本认认真真一笔笔描摹的小楷,被写成了“草书”。当下果断停笔,不敢再写,以免糟蹋笔墨。
经由这一事,有些事情开始逐渐想通。什么是随心随性,兴趣要专,还是多,心中逐渐有答案。
总之,所谓兴趣,我认为,兴之所至,趣从中来。上帝给了这些不同口味的蛋糕,我要一口一块吃完,还是每块啃一点,把每个口味尝一遍再吃完,随自己高兴,不是吗?
况且一开始就是为了了解,为了接触这些新领域,新知识而来,并不是完全某一目标,为了最终得到。所以能够在当中有所收获,那就足够了。
所以今后,我想我能够更加释然且乐观地看待所谓兴趣,当然,从心底里也希望能把兴趣养成爱好,乃至特长。对这个世界的所有未知,我会一如既往保持好奇。
写在最后:世界之远,知识之近。世界在我心中,我在世界中心。兴趣应如何,每人心中都有答案。但我想唯一不可撼动的一点是,兴趣不分高低贵贱,名著与狗血剧,阅读与八卦,不见得谁非比谁有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