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上午十点多钟,秋日的阳光透过落地窗照进我的办公桌,那时我还在专注
地敲着键盘。
没有任何征兆地开始心慌,开始颤抖,开始想哭,时光一下子回到了好多年以前,回到了第一次读三毛的日子,在一个秋日的傍晚,夕阳的余晖照进我的瞳孔里,在一条人来人往的校园路旁,席地而坐,眼泪顺着脸颊,一滴,一滴,滴落在书上,又一串一串顺着脖颈划过胸膛。
那是第一次看到了幸福的样子,大概就是三毛与荷西。
那时候我还很年轻,不谙世事,不明事理,拥有的只有对爱情的一腔孤勇。那时候,爱情是唯一的信仰。
现在的年纪,回忆来时的路,总结了一点:从未有过一个人在一个正确的时间用正确的方式真心爱过我。我想可怜的并不只我一个人,很多人都未有过如此体验,若是有,大多在自欺欺人。
多年以后,遇到了一个男孩,兴许是天赐的缘分,给了我一段时光,像极了三毛与荷西。
我不奢求他是爱我的,爱这个东西,虚无缥缈,变换不定。他兴许前一秒钟爱我,下一秒钟就爱了别人,他兴许强迫自己爱我,但过后又会觉得自己恶心。但他完完整整留在我身边,全心全意属于我,太足够了!
我喜欢他是看过世间繁华的,不再对新鲜事物蠢蠢欲动,我喜欢自己是勇敢的,不再妥协更不再逃避。
“相爱”这个词本来沉重,可现在人们只是随便说说,“相爱”这个词对我们而言也太过沉重,不知爱与不爱,知只愿留在一人身边,与他共苦同甘。这就是天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