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出轨宋喆事件沸沸扬扬闹了两年,昨天终于有了个大快人心的消息:宋喆被判刑了!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宋喆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6年,而伙同他作案的修雨乐被判3年。
网传的判决决定是这样写的,“据朝阳法院审理查明,宋喆于2014年——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利,虚假汇报演出与广告代言费的手段,总共侵占王宝强的演出与代言费等总计232.5万元。相当于对公司的“职务贪污”。
看到宋喆被判刑,很多人可能都会感觉,一口憋了两年的恶气,终于出了!
2016年的8月,王宝强一纸离婚申明,公布了自己被绿的消息,自己深情以待的老婆马蓉出轨经济人宋喆,还转移自己的财产。
人生五大悲剧,王宝强至少占了三样:宋喆睡他老婆,花他的钱,打他的孩子!
最爱的女人,和最信任的合作伙伴,共同背叛了自己,王宝强转瞬之间成了吃瓜群众眼中的“可怜人”。而当时的他也确实显得孤立无援,苦心经营多年的家庭一夜之间分崩离析,连自己摸爬滚打十多年所积累的财产,也被马蓉悄无声息转移,甚至坊间传闻,他连律师费都付不起,还是朋友给凑的。
可是在国内,出轨并不犯法,王宝强放下自己尊严,将被经纪人戴绿帽的消息公布于众,除了获得绝对的舆论声援,也并不能解决问题。而很多网友也只能看着新闻干着急,还能经常看到诸如“马蓉与宋喆共同出入加拿大”之类的消息。除了把马蓉和宋喆称为马金莲和西门庆,也别无他法。
王宝强这个“老实人“,就这么被欺负了吗?不存在的!夺妻之恨,自古都是不共戴天的,更何况,不光夺妻,还在眼皮子底下夺妻,还花人家辛辛苦苦挣的钱。此仇不报,天理不容!
时隔13个月后,2017年的9月,经过前期的证据搜集和整理,王宝强向北京警方报案,称前经纪人宋喆在公司任职期间涉嫌侵吞财产。而随后,北京警方也发布了案情通报,表示宋某因侵占财产一案在北京被捕。
如果说发布离婚申明是王宝强的第一波反击,通过舆论为自己赢得支持,抢占主动权,那么控告宋喆,则是他的第二波反击。为了打好这波反击战,他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搜集证据,可以想见,无论是他、律师,还是背后的智囊团,都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水浒传》里,潘金莲和西门庆通奸,杀死了武大郎,武松还能为兄报仇,除掉奸夫淫妇。但王宝强虽然也是一身横练,可是毕竟生活在文明社会,一身武功也没施展的地方。
不过没关系,法制社会,法律就是最好的武器,于是以“职务侵占罪“将宋喆送进了局子。
此时,宋喆和马蓉的合照就非常的应景了,如果配上文字,应该是:这下,二了吧?
在这里,还是科普下“职务侵占罪”吧: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是一项比较严重的罪名,据说按照法律规定,这项罪名的惩罚力度是与侵占财产关联的,侵占金额达到100万以上,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而宋喆侵占金额达到了两百多万,判6年,说是判得不重也不为过。
宋喆被判刑了,很多人就想到了马蓉。马蓉为什么没受到惩罚呢?
也许是王宝强顾念旧情,也有可能是她和王宝强是夫妻,就算是侵吞了公司的财产,也无法搜集证据、定罪。
可是,尽管她在法律上并没有受到制裁,然而却在舆论上受到了口诛笔伐,今年年初时接受采访时,已然形销骨立,瘦得完全失去了原有的样貌。可见出轨这两年来,也并没有很好过。
不知道宋喆被判6年,马蓉作何感想,如果他们是真的相爱的话,那么,应该是等宋喆出狱吧!我从没说过让谁在一起,但面对他们,我想说一句:以后一定要在一起哦,你们相爱,就是为民除害。
宋喆被判刑,告诉我们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千万不要欺负老实人。他和马蓉在王宝强眼皮子底下搞破鞋,还敢大笔大笔地侵吞人家财产,为何如此明目张胆毫无愧意?无非是觉得王宝强老实,至少觉得他没有他们精明。结果呢?肆无忌惮伤害别人的结果是,自食恶果。其实区区两百万,对于王宝强这个量级的艺人而言,并不算是一笔大钱,你不睡人老婆,即使这事情人家知道,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问题是,你既睡人老婆又花人钱,道德底线的你是一踩再踩,老虎不发威你还当人是病猫了?不搞你搞谁呢?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好欺负的老实人,恶有恶报,做了坏事,迟早是要还的。所以,世道纵然险恶,我们还是秉持着应有的善良为好。不管是惹不起的精明人,还是惹得起的老实人,都应该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