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悠悠过客匆匆
潮起又潮落
恩恩怨怨生死白头
几人能看透
红尘呀滚滚痴痴呀情深
聚散终有时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我拿青春赌明天
……
巷道里,小商店,熟悉的旋律,动听的节奏,声声入耳。这是《潇洒走一回》,我第一次学的歌曲。印象深,突然听到,勾起久远的回忆。
有人教唱歌曲是件幸福的事,无法教唱怎么办呢?那时,流行随身听。最好的哥们往往会把他的播放神器借给要好的朋友。还好,我一哥们他很大方。借我一夜,还借上了磁带。机会难得,我得好好把握。从放学开始,走在八里的回家路,反反复复听歌。那时候,估计人们的商业头脑还是不错的。一盘磁带里总有那么几首不喜欢听的,但也有几首自己爱听的。
《潇洒走一回》这首歌,深深地吸引了我。倒带、播放,反反复复循环,就听这首歌。平日很羡慕那些手拿随身听,耳朵插耳机的同学,感觉他们会享受极了。记得小波,天天爱唱“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只要走在路上,听见这一句,百分百就是他。他有个很精致的随身听,可惜不借给别人,我们只有羡慕的份,我们也被他的声音折服。感觉他不学音乐有点可惜。
不借归不借,可惜归可惜。小波的歌照唱不误,我的想听歌的想法从未中断。既然哥们借,那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当耳机塞进耳朵,乐声传进耳朵,感觉太神奇。一根线,就把音乐传进了耳朵,走起路来精神都来了。路太短,歌更短,希望路再长一些,歌再听几遍。
遗憾总是接踵而来,悄悄藏在书包里,进门吃饭。有神秘的玩意吸引人,大人安排的活快快干,甚至主动要活干。活干妥当,继续听歌。带上耳机,边写作业并听歌,这种感觉更好。
虽说一心不能二用,此时,全抛之脑后。随身听只有一夜的使用权,天亮就得还回去。时间就是宝,能听一秒是一秒。循环的次数多了,灵感也就来了。不知什么时候哼了起来。越哼兴趣越浓,想法也就越多。第一个想法,我们得有一个随身听。第二个想法随之而来,我得学唱一首歌。
听过很多歌,试过几首歌,唯独这首歌来感觉。自个听着还有那么一点感觉。于是,我开始了学歌之旅。我有自知之明,家里太吵,被大人没收就完蛋了。偷偷地溜到午后的小路上,没有一个人。想怎么唱就怎么唱。
谁知,夜晚来得总是那么快。下路渐渐被夜色笼罩,得回家去了。歌学百遍,总有那么一句不会。往往就是这一句,最容易挑起的人的斗志。什么五音不全,什么难听好听,都不介意。我只需学会这一句。
点亮一盏灯,拿出笔,写下歌词,继续哼。夜色迷人,歌难唱。真个是较上劲,不会不睡觉。带上耳机可以避免乐声打扰别人,唱出的声音没法遮挡,尤其是当自己唱出不会唱的那一句,自己听着也刺耳。
要么放弃,要么继续。自己也给自己说,不是唱歌的料,可当再听一遍的时候。自己还是那么执着。
执着的时候,办法总比困难多。好听难听,都是自己唱,只要不影响别人就行。钻被窝,打手电,边看歌词边学唱。自个都被自己的聪明所打动。办法有了,可是问题来了,不会就是不会,不会唱就是不会唱。听呀!唱呀!反复复,一遍又一遍,还是不那么悦耳。
不那么悦耳,挫败感渐渐来临,仿佛自己只适合听歌,不适合唱歌。还是算了吧!正当要蒙头大睡时,一身呵斥,“大半夜,你鬼哭狼嚎地要干嘛!”这一句,顶我唱过的很多句。原来我就在发鬼哭的声音。气球被针刺也一下,彻底蔫了。
我的唱歌梦,本来我打算是潇洒一回,结果还没有潇洒出来,就被浇灭了。曾经梦想在同学们面前一展歌喉,谁知从此再无勇气。
听歌容易让人回忆,尤其是熟悉的歌。本来想潇洒,结果从此成一梦。现实中,我觉得还是听歌好。有了大方的哥们,也有了我那一夜的学歌。虽说,已经过去,但我还是记忆深刻。歌学不会,但我可以执着于热爱的事。
岁月留声,歌声已远去。我还是难忘那些学歌的记忆。那已不是歌,而是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