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规章制度对员工具有约束效力的条件
1、要看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合法。
2、要看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有工会的要通知工会)。
3、要看规章制度是否已经向员工公示和告知。
(二)用人单位在制定和公示劳动规章制度时常见的问题
1、未经平等协商程序确定。
2、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未履行公示和告知程序。
(三)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法律风险
1、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要承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3、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 劳动规章制度举证的技巧和方法
1、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应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并保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的相关书面证据。
2、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在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时选择易于举证的公示或告知方式,并保留已公示或告知的书面证据。
3、对于已经存在的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从内容和程序两个方面加以补正。
规章制度公示与告知的方法与技巧:
(1)员工手册发放(要有员工签领确认);
(2)内部培训法(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培训内容、与会人员签到);
(3)劳动合同约定法;
(4)考试法(开卷或闭卷,保留试卷);
(5)传阅法(保留员工签名);
(6)入职登记表声明条款(保存有员工签名的登记表);
(7)意见征询法(保留员工意见的签名和书面资料)。
尽量避免如下公示方法(这三种公示方式都不易于举证):
(1) 网站公布;
(2) 电子邮件告知;
(3) 公告栏,宣传栏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