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姐毕业于名牌大学传媒专业,毕业后进入地方电台工作。
金姐虽是新人,但形象佳气质好,专业功底扎实,屡屡被台领导点名担任重要节目的主持。
工作上顺风顺水,爱情上也不甘落后。
经朋友介绍,金姐跟前未婚夫相恋,很快就订婚了,本来计划随后结婚,但没想到未婚夫医院有培养计划,需要到外地进修一年。
由于机会难得,两个人商量过后,决定推迟婚期,等未婚夫进修回来再结婚。
结果这一次的推迟演变成了取消,未婚夫决定留在进修地,不打算回来,并劝金姐一起去进修地,金姐放不下刚刚起步的事业,最后两人决定分开,解除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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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姐后来遇到了她的男友老李,两人走到了一起。
老李是一个将近大她20岁的男人,但老李任何事情会都以金姐为主,这给了她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和踏实。
在一起后,老李很照顾金姐,支持她的电台工作。
之后金姐创业,老李出钱出力帮她起步。
可唯一不如意的是,老李多次表示,不想结婚,怕婚姻冲淡爱情的甜蜜,两次失败的婚姻让他恐慌。
虽然金姐很想结婚,但她觉得反正就是一本证,也无所谓。
后来他们陆续有了两个可爱的宝宝,金姐就辞去了电台工作。
自己创业后工作越来越忙,事业上升的同时,还要照顾两个宝宝,金姐没有太多的精力给老李。
直到老李提出分手,孩子可以共同抚养,他愿意支付抚养费。
金姐很困惑,不懂老李的想法。原本以为了解老李,觉得有两个孩子不至于真的分手,可最后依旧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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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没多久老李就结婚了,娶了一个90后的可爱姑娘。
金姐找到我时,说她和老李在一块生活了将近十年,不图名分为他生儿育女,最后却是这样的结局。
好在自己的事业还算可以,现在只想要老李支付两个孩子一笔抚养费,住的房子过户到她名下,没有别的要求。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了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并于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因此,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金姐和老李只能算是情侣关系,没办法分割彼此同居后的共同财产,但老李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同时金姐创业的资金是老李出的,但并不占公司股份,住的房子在老李名下,金姐前些年电台工作时自己首付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
两个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是共同生活了十年,除了孩子,还有不少财产上的纠葛。
最终,老李同意将共同居住的房屋赠与金姐,并给金姐公司一笔融资,以及孩子的抚养费,其他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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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说金姐浪费了十年的青春,可这就是金姐的选择。
年轻的时候,为了爱情奋不顾身,但人到中年,回头一看,爱情或许只有那么一瞬间。
按照世俗、法律的指引,登记结婚,生儿育女,不为别的。
只为一份确定,一份安全。
若是金姐理性一点,为了孩子读书也好、上户口也好,找个理由把结婚证领了,哪怕没有婚礼,她跟老李也不会这样潦草收场。
相同的故事,历史上的教训并不少。
曾经轰动一时的倪萍、陈红、陈凯歌三角恋,倪萍付出的七年感情,不敌陈红一夕怀孕,陈凯歌转头另娶陈红,恩爱至今。
而像倪萍、金姐这样的经历,不应该只是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八卦话题,而是我们要以此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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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当然可以谈,但需要保护好自己,尤其是涉及到生儿育女、长期同居,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证就一定不能轻易忽略。
那结婚证,到底有多重要?
首先,有了结婚证,就不能轻易分手;其次,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再次,离婚需要两个人同意,成本就变高了;从次,就算都同意换证还需要等30天。
跟金姐交流的过程中,她有句话让我印象尤为深刻。
她说自己三十出头正当年,有孩子,有事业,有车有房,就是还没有结过婚,感觉现在才是人生巅峰。
见过那么多的分分合合,金姐的洒脱是独一份的。
这本该是一件被辜负不幸的事情,从她嘴里讲出来,反倒是她赚了。
无论婚否,我们都该深思熟虑后再做决定,并且需要有承担一切后果的勇气。
年轻时的我们,年少轻狂、任性恣意;成熟后的我们,因经历世事,而云淡风轻。
愿一切真心不被辜负,愿一切努力终有收获,愿你所想,都如你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