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读书不多的一个小学渣,在没读这本书之前,我认为它必定是包含了深刻的道理(因为觉得是名著嘛)。结果看完后并没有太多所谓的“人生感想”。下面是我强迫自己整理总结了写下来的感悟。
首先,我觉得许三观这个名字很有趣,三观,名字是作者随意起的还是有特殊意义,这个不得而知。
作者余华并没有直观地描述许三观是什么性格的人物,而是以旁观者或者是读者的身份来讲述人物的对话和事件。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种很新奇的阅读体验。许三观到底是个怎样的人,通过你自己的所观所感来评价,可能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看到网上的评价大多是:悲剧的一生。相反,我并没有觉得他的一生是个悲剧,是的,他是遭遇了一些苦难,但我却认为这就是我身边的小人物的真实生活。也许我的承受能力比较强,我只觉得人物很平凡,生活很真实。
我的关注点在于他的付出,许三观是个有责任感,爱老婆孩子,踏实过日子的小工人。他没有什么大作为和所谓的理想抱负,甚至在外人看来有些窝囊乌龟。可是每次家里发生事情,他都会承担男人的责任,想办法去解决,即使去卖血。许三观是个务实的男人,第一次卖血赚的钱用来娶媳妇,花在了人生大事上。同时他重感情,替别人养了九年的儿子,最初是愤怒委屈,但三个孩子中他也最喜欢大儿子一乐,两种情绪相互占据上风,最后还是把一乐当亲生儿子看待了。其实看到这里,一乐到底是不是许三观的孩子已经不重要了。到后来为给一乐凑医药费,连续好几次卖血,宁愿不要自己这条“不值钱”的老命也要救还没在世上好好活一次的儿子,更让我觉得他很伟大,令人感动。此外媳妇许玉兰被批判,他自己去给她送饭,把红烧肉藏在米饭下面,这一场景也让我觉出患难与共的真情。纵然夫妻两人都犯过错,但也在真心地携手过日子。
三个儿子在书中的“戏份”并不多,书中最后三个儿子对许三观的话以及母亲许玉兰对他们说的没良心,这段对话让我感觉三个儿子并没有对父亲的卖血行为感恩,而是觉得丢人。
许三观为别人卖了半辈子的血,最后也想享受一下单纯为自己,为了吃炒猪肝而卖血。这种感受大多数人都会懂,为自己而活。而那句“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却比眉毛长”,我不知道这句话在书中有没有什么深刻含义,或许是书中人物的一时感慨。
人生来就不平等,许三观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平凡又伟大的小人物,活在我们身边。借用一句话,是你,是我,是他。
以上是我一些浅显的见解,文词比较稚嫩,多谢批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