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议论这部电影,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是我熟悉的严歌苓。
严歌苓是我大学时候在杂志社实习时要写的一个人物,那时候她正在为她的新书做宣传《老师好美》。为了写好这篇人物描写,我做了很多功课:
到图书馆读了她的小说;
搜集了几乎所有能找到的采访资料;
坐2个小时的地铁到她的新书宣传会。
……
然而还是没有写好这篇报道。
但终归也是有收获的,比如发现了严歌苓这位好作家,发现了她这么多可以阅读的好作品。
《芳华》依然延续着严歌苓一贯的写作思想:大世界和小人物。
更多时候,小人物在大世界面前都是偶然的,无能的,脆弱的。
偶然出现在某个世界,也许是今天,也许是刘峰所在的那个时代。我们原本有自己的个性,所在的家庭,放在不同的时代下,就偶然的万人之上或沦为尘埃了。
大多数时候,人生的故事发生时就不见了,极少的时刻才会被人捕捉到,不知篇幅的被记录下来。
面对人生的审判,小人物是无能的,无力反抗属于自己的结局。
刘峰俨然有一颗善良的心,无论自己身处在什么处境,都会力所能及的帮人一把。“一个能工巧匠刘峰,一个翻绝活儿跟头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贵如圣徒的刘峰”,但等来的结局是被下放,失去一条胳膊,潦草失意地度完余生,皆是唏嘘。他唯一做错的事情就是表露了自己的真情,错会对方的意思,情不自禁摸到女方的后背。
小人物是脆弱的,渴望丁点温暖,渴望丁点尊重。所以何小嫚因为刘峰的一次解围,就爱上了他。这种爱对她来说是种甜蜜,对刘峰来说是种安慰,我却感觉难受,因为这是何小嫚卑微时产生的爱和依恋。
严歌苓还批判了这个大世界的虚伪。
刘峰不被当人看,只被当做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何小嫚不由分说当被推举成了英雄。处处皆荒诞,皆虚伪。
然而不管那个时代怎样,那个时代的人们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什么,它都是一代人的青春。因而严歌苓写起故事来,笔尖里都是对青春的怀念。更何况已经长大的人们,还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弥补着过去的亏欠。
严歌苓对人性还心怀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