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和弟弟去爬山,也不知道是太阳太毒,还是年纪大了。平时两个小时就能解决的事情,昨天居然生生耗了一下午。
两点出门,一路上吃吃喝喝走走停停,下山的时候都已经接近五点了。
到半山腰的时候,我实在撑不住,就跟我弟撒娇,“姐姐实在走不动了,坐会儿吧,大不了下山我请你吃饭,咱们不回家煮了。”
说实话,我不是很累,就是坐在石梯上看着偌大的县城,以及县城角落的一中,我总是会有些心悸。
我成绩并不好,考上一中的时候家里就差没有敲锣打鼓的庆祝了。但是,我那时候年纪小,进了一中心里也没什么概念,该玩还是玩,学不懂的还是学不懂。
所以于我而言,三年的高中生涯令我印象深刻从来都不是学习,而是一个男孩儿,他姓张,懂事以后我都一直叫他张先生。
张先生并不是多么优秀的人,在那个以年级划分优生的时代里,他被分在了十二班。他长得也不顶尖,白白净净的还戴着一副眼镜,斯文谦逊却不显得羸弱,是那种我见了一眼就心跳失控的人。
肤浅一点叫一见钟情,文艺一点叫惊鸿一面。
在高中的那三年里,我看过他无数次从我教室门口经过,无数次拉着闺蜜躲在食堂的各种角落偷拍,我买过玫瑰,送过满天星,拿着半个月的生活费给他买成人礼,买保温杯,买抱枕这都已经算不得稀奇事。
我很爱他,这是我在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就断定的。也不得不说,他真的改变了我的生活,遇到什么好玩的,好吃的,好看的,脑海里第一个闪过的念头就是,这东西这么好,要不给他买一个吧。
但是,再深的情意都会变得疏离的,哪怕他曾经为我唱过歌,发过自拍,给过我拥抱,我们终究还是远了。
毕业两年,我通晓世事。在一次次清晰的意识到我和他是真的不可能了以后。我才在五个月前的一个夜晚,再次平静的删掉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然后一夜无眠。
我知道我还是深刻的爱着这个人的,但是我不该再爱他了。在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了。但我不知悔改,重蹈覆辙,而这一次真的该结束了。
最后,伴着夕阳的余晖,我拍了拍我弟弟的肩膀,笑道:“我突然有点想哭怎么办。”
我弟愣了两秒,转过头笑了笑,没说话。
我也没说话,就是笑。
只是在恍惚之间,仿佛听到有人、有事在深情的跟我说着:“再见,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