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史上最有趣的一点就是,不仅一般老百姓原本都认同且效忠英国,连开国元勋也是如此。说来这并不奇怪,因为殖民地原本都是英国人后裔,他们一直以来的敌人是法国与印地安人,而母国英国一直出兵协助他们对抗强敌,效忠英国是很正常。
直到独立战争爆发,都还有很多人继续效忠英国,被称为「保王党」,若套用咱们台湾的说法,这些保王党就相当于是「统派」。不过,在导致独立战争的一系列事件开始之前,所有殖民地人都是「统派」,当然也包括日后的美国国父华盛顿。
华盛顿不仅是个「统派」,还是个极度迷恋英国一切事物的「大英国主义者」!
华盛顿来自完美无缺的英国血统家族,家中是有土地的高级士绅,从小就受英国绅士教育长大,套句咱们的说法就是「天龙人」了,华盛顿一辈子都以绅士自居,当他与人打招呼时,行优雅的鞠躬礼而不肯握手,因为深受「天龙」教育的他鄙视行握手礼的粗俗老百姓,
绅士的鞠躬礼,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上一篇之中提到华盛顿以改善农业效率为己任,当时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主要农业方式是以大量黑奴种植烟草,华盛顿认为既不人道,又没效率,因为一直重复种植同一种作物会让土地很快就枯竭,而受奴役的黑人工作意愿也相当低落。华盛顿认为有必要引进更先进的农业方式,不意外地,那就是英式农业。
殖民地时代的弗吉尼亚州黑奴正在处理烟草,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当时英国刚经历农业革命,采畜牧业与农业混合的作法,农畜可以增加耕作的效率,也可以增加额外的收入如牛奶、羊毛、肉类等。而粪便可以当作肥料增加农作物的收成,作为牧草与饲料用地的土地则可以休养生息恢复地力,主要的农作物由烟草改为粮食作物小麦,小麦的劳力需求低,于是华盛顿的一个雇工,效率是黑奴的四十倍。
视察农业生产的华盛顿,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农余之暇,华盛顿也从事户外休闲活动,他热爱的户外休闲活动就英国绅士传统的猎狐,华盛顿总是和身为黑奴但其实与他情同兄弟的威廉‧李一起在繁茂的树林中疾奔追赶狐狸,一个礼拜猎三次还乐此不疲。
猎狐者率领猎犬猎狐图,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而华盛顿的住家,自然也是建造成极具英式风格,连同内部装潢,还有总管管理内务人员的方式,都是直接学自当时弗吉尼亚总督府的英式规矩。
华盛顿不仅一切生活起居都完全彷照英国人,还走火入魔到什么都要从英国订做:包括他所乘坐的绿色黄铜配件四轮大马车;也包括他的所有衣着,华盛顿的衣服都要从英国订做,而且只用最高级的英国毛料与亚麻布料;他所穿的鞋子,从外出的靴子到家用的拖鞋无一不从英国订做;家中的窗户,玻璃都来自英国,连他收集的藏书,也毫无意外全数都是伦敦出版的。
华盛顿故居佛农山庄,现为美国国家历史景点,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前文说过华盛顿一辈子仅有出国一次,华盛顿最想造访的国家,当然就是英国,他曾自述:「我长久以来的渴望就是造访大英帝国的大都会。」可惜他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去过。
如此「天龙人中的天龙人」,也难怪当一七七四年,华盛顿接下大陆军的总司令位置,武装反抗英军时,他还写信认为:「独立建国不符合美洲大陆住民的利益,我很确信也可以用生命担保,在北美的所有智士都不希望独立建国。」了(但两年后他就改变了主意)。
华盛顿之所以挺身而出、与英国对抗,在一开始,只是为了要维护殖民地自创始以来就一直拥有的自治权利,也就是说,若套用台湾的名词,华盛顿是主张「维持现状」。
同为美国「开国三杰」之一的富兰克林,则是一个比华盛顿还要更「统」的人,当华盛顿已经从统派转变成「维持现状」的时候,富兰克林还反对兴兵呢!他认为好好的与英国谈判,就能解决事情,不要「英国人杀英国人」。
不过,才不到几年,不仅华盛顿从「维持现状」转变成坚定的「独派」,连富兰克林这个「和平统一」论者也一样转变成坚定的「独派」,最后还双双成为美国「开国三杰」,以台湾的状况来说,就相当于哪天爱国同心会全数加入建国党一样的离奇。
像华盛顿这样彻头彻尾的英国人都可以摇身一变,成为独立领袖,还是美国国父,真是「世界无奇不有」(Nothing is Impossible),或许用这样的说法还不足以形容这件事,而是要借用某个运动品牌的口号:「不可能不算什么」(Impossible is Nothing)。
这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且卖个关子,待下回分解。
(本文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