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民办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由最初的民办职业技术院校发展到今天的教育全覆盖(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职高)——高职院——普通高校)。民办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一个补充,可以说是为中国的“科教兴国”战略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在义务教育阶段,“贵族式”民办教育蓬蓬勃勃发展的背后,公办教育却一蹶不振,且颓势不减,用“奄奄一息”来形容毫不为过。
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教育其颓势究竟表现在哪里?
首先,教育质量严重滑坡。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教育教学质量逐年下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从整个衡阳市来看,近10年来,无论是小学教学质量检测,还是初中毕业会考,成绩名列前茅的学校无一例外都是民办学校,尤其是初级中学阶段,“公办”与“民办“差距越来越大,人均分数差距由最初的几十分发展到今天的二三百分,有的公办学校甚至打了个对折,而且这种差距还在不断地加大。应试成绩如此,其它素质诸如文体、学科、演讲、书画等竞赛、科技实践等活动照样技不如人,而且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政府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均衡教育”将成为一句空话。
其次,生源数量一路下滑。由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贵族式”民办教育方兴未艾,且招生数量不断地膨胀,尽管教育主管部门每年都下达了指令性招生计划,严禁无序“择校”,但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及打击力度,结果民办学校生源“人满为患”,公办学校除了教育局重点扶持的几所“实验”学校外,其余学校是“门前冷落鞍马稀”,根本完成不了“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挤压了公办学校生源的现象,不仅造成了公办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对“均衡教育”也是当头一棒。
第三,生源质量一蹶不振。生源质量直接影响到教育质量,教育质量又反过来影响生源质量。义务教育阶段的“贵族”式民办学校由于“择校”现象严重,报名人数成倍超过招生人数,且教育主管部门允许民办学校“提前”招生(事实上是提前抢占优质生源),”自主”招生(暗中跨片搜罗优质生源),虽然教育主管部门严禁各个学校采取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民办贵族学校通过“明察暗访”、“保送”、“定向”以及“专家”面试等手段,足可以从“天量”的报名人数中 ,把优质生源“一网打尽”。通过各个”贵族”式民办学校“层层“择优录取”后,剩下少得可怜的“劣质”生源就只好别无选择地“就近”入读公办学校。这种在“均衡教育”背景下的”不均衡”的“恶作剧”愈演愈烈,致使“平民”式公办学校生源每况人愈下,严重挫伤了公办学校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老师的惰性令人堪忧。义务教育阶段“贵族”式民办教育的师资与“平民”式公办教育的师资,从本质上讲,并无高下优劣之分。有的公办教育中、高职称比例远远超过民办学校,那么区分在于公办教育缺乏有活力的管理,”吃大锅饭”的体制以及“人浮于事”的臃肿的干部队伍造就了教师队伍的惰性。满工作量甚至超工作量的教师,拿不满本属于自已的那份“奶酪”(绩效工资),而庞大的管理队伍的各项津补贴,如超课时费、值班费、加班费、岗位津贴,再加上班主任费、早自习费等等极大的挤压了广大老师的“绩效工资",于是有“理想”的教师纷纷想方设法,钻到管理层(少上课多拿津贴),”不求上进”的老师也只好“惰性”十足地图个清闲,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此种向管理干部倾斜的分配方式怎能不助长广大一线教师惰性?
第五,硬件设施捉襟见肘。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机构上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尚方宝剑”,下有地方政府积极推动,民办中、小学从最初的租借场地办学,发展到今天的拥有独立的“高大上”的校舍。校园布局合理恢弘,校园环境舒适优雅,仪器设备齐全前卫,体育场馆高端大器。反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除主管部门重点扶持的几所“实验”学校硬件设施勉强过得去外,其余学校不是面积狭小,就是破旧不堪、抑或是设施落伍简陋。有的学校图书得不到更新补充,多媒体”老弱病残”,教室采光通风不善而且没有空调,大部分学校没有体育馆、体操房,没有专用的劳技教室、音乐教育、画室、科技活动室,有的学校连炉渣跑道都没有,更别说塑胶跑道。总之,衡阳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的硬件设施用”陈旧不堪”来形容毫不为过,这正如市委某领导视察衡阳市某中学时所说“根本就不像个学校”。
第六,缺乏活力的“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它很好地吸纳了现代企业中先进的管理模式,董事会“公开选聘”出来的校长,把”教学规律”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处理得近乎完美,教师的积极性被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教育尽管实行的也是“校长负责”制,但前提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由上级党委直接任命,这种管理模式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公办学校校长“自主权”究竟有多大呢?无非是组织教育教学,考核、评估教师的工作业绩,主持日常鸡毛蒜皮的事务等等。他没有人事自主权,更没有改造、扩建校园权,他不能解聘不称职在岗教师,他不能以经济杠杆来奖惩优劣,他不能为“尽职尽责”的教师争取高一级职称指标。教师在公办学校全凭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良心在工作,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是再平庸再慵懒,校长也不能把他怎么样。这种缺乏激励、缺乏活力的“校长负责制”怎能与市场经济的大潮完全合拍呢?
第七,成长空间极为狭小。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离不开教师自身的”蜡烛精神““无私奉献”,也离不开经济利益刺激,更离不开学校为教师创造了多大的成长空间。义务教育阶段“贵族”式民办学校为提升学校教育质量、知名度,不遗余力地打造“名师工程”,无论是在校本教研、联校教研,还是在教师培训、外出考察学习,乃至出国研修,都力争为教师成长提供物质和技术上的支持。鼓励并帮助教师参加各种层次的教学比武,并动用全校各种资源全力包装参赛教师,教师岂有不成功的道理?教师在民办学校既有物质上不菲的收入,又有成功、成长的广阔的舞台,当然也有被淘汰的压力和风险。而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由于体制、资金、管理、生源以及教师自身等诸方面的因素,大大地束缚了教师的个性发展,学校也无能为力去帮助教师成为“一代名师”。教师也缺少机会参加高端的教学比武,即使参加了也很难取得好的成绩。校内的教研教改由于缺乏资金支持,往往流于形式,很难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市内举行各种教研活动勉强能凑合参加,跨地区、跨省举行的各类教研活动也就只能望洋兴叹了,至于国外研修培训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生源素质差,教学难出成绩;研发资金短缺,发展成了奢望;资源凝聚力差,成名成了泡影。
怎样才能遏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育的颓势?解铃还需系玲人,各级政府应该对“义务教育”重新审视,重新定位。
第一,在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不宜再“大力”发展,尤其是赢利式的“贵族”民办教育不宜再发展。政府在推进《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同时,要不遗余力地承担《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责任,要保证每个纳税人的子弟接受”均衡”的,甚至是”免费”的义务教育,不能打着”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旗号,无止境地发展“赢利式”的民办教育,把自己本该承担的”义务”甩给“望子成龙”的纳税人。当前不少地市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已不再是”公办教育的一个补充”,它已经堂而皇之地成为了当地义务教育的“主流”,而且规模越来越大,政府在义务教育这一块的财政“包袱也“越来越轻,而老百姓在“再穷不能穷孩子”观念的支配下,教育的经济负担越来越重。这究竟是教育的悲哀,还是民族的不幸?
第二,政府应该采取果断措施,加大、加快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投资力度。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市“公办学校”相对“民办学校”来说,每一所学校都是“薄弱学校”。校圆面积狭小,设施陈旧,环境简陋,文体场馆短缺等等不一而足,没有一所“公办学校”敢与“民办学校”媲美,连农村来的打工崽的孩子都看不上简陃的“公办学校”,更别说城市里的稍有点经济基础的”独生子女”们,至于那些“权贵””白骨精”家的子弟,对“公办”更是嗤之以鼻。因此,政府应果断采取措施,加大加快对公办薄弱学校的投资、扶持力度,使每一个孩子都能不分贵贱贫富地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
第三,要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要进行”改制”。”公办学校”的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已经不能适应转型社会的需求。政府应下大力气改变此种现状,要像改制“国企”“央企”那样来”改制”“公办学校”,整合公办教育资源,合并、关停一些生源基本枯竭的学校,学习发达地区(长三角、珠三角)或发达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先进理念,借鉴“民办学校”先进的管理经验,力争把”公办学校”做大做强,形成”公””民”互补、均衡的局面,使每一个孩子公平地接受“均衡”的义务教育。相信拥有十几万亿外债的的国家,一定能够打造出与民办教育并驾齐区的“公办教育”。
第四,要增加“校长负责制”的内涵。公办学校的“校长负责制”,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中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的确起到了巨大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办教育”的迅速崛起,给“公办教育”的“校长负责制”带来巨大的冲击。校长的“自主权”太小,应给予其一定的人事自主权、奖惩解聘权。校园改造权等,充分发挥校长的主观能动性。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亦可像政府面向社会公开竞聘科、处长一样竞聘校长,落实校长的职、权、责、利,偿试校长“年薪制”。
第五,设立教师发展专项基金。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在保障教师基本工资、福利的前提下,要充分考虑教师个性发长的需求,在落实”国培”、“省培”、“市培”轮训计划的同时,学校也应像民办学校一样,成立“教师发展专项基金”,为教师“量身定做”个性成长计划,运用学校各种资源,全力”包装”参加各级教学比武的教师,为教师“成名”、“成功”创造物质和技术上的支持。
第六,科学评估教育质量。教育主管部门应该顺应新形势,对绝对主流的民办学校和“作为民办教育的补充“的式公办学校,不能用同一标准去评估、考核,而应该借鉴“珠三角”经验。评估从源头做起,学校分为A、B、C、D四类,生源分为A、B、C、D四档,毕业成绩也分为A、B、C、D四等。如果A类学校,把A档生源教成了A等成绩,这是理所当然的,不值得称道,也用不着表彰;而D类学校,把D档生源教成了C等成绩,那才是”英雄本色”,应该大书特书,这所D类学校也会相应升格为C类学校,以此类推。这种“就事论事”的”分层”评估方法相对比较客观、公正,因为不管是哪一类学校都有奔头,老师不管在哪一类学校教书都有成功的希望,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也不会因生源的优劣、学校的好坏而受到影响。
造成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育的颓势,到底是谁之过?我想地方政府应该负主要责任。政府在大力推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同时,不要忘记《义务教育法》中政府应该承担的“义务”。义务教育阶段的“贵族”式民办教育越办越火红,“平民”式是公办教育越办路越窄;政府在义务教育这一块“包袱”越来越轻,老百姓在教育投资方面的负担越来越重。这究竟是义务教育的兴旺发达,还是义务教育的悲哀无奈?